水乃生命之源,而日漸市場化的當今社會,水儼然已經變成了一種產品乃至商品。昨日,多位供水行業高層表示,國家發改委正擬全面推進水價的綜合改革,第一步將公開水價成本,隨后尋求水價和成本聯動的定價機制。為了推動節水,發改委有意提高各地水資源費的標準。
但是,地方物價部門卻持反對意見,因為水價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開。
資源性產品成本的公開,一直是困擾公眾的一大難題。無論是此前的石油產品成本公開,還是電價成本公開,都被有關部門以各種理由予以回絕。有了如上的先例,水價成本公開遭遇阻力,并不讓人意外。
分析水價成本難以公開的原因,媒體給出了多個答案,諸如過度超前的投資、諸如地方政府的行政亂收費等等,誠然,這些都是水價成本難以公開的原因,但依筆者的觀察,恐怕水價公開遇阻的真正原因,還在于水務公司(或集團)自身的人工成本過于高昂。
這方面有例為證:據6月2日的《南方都市報》報道,深圳市水務局700公務員一年領走1.3億元;每年花在水污染治理上的費用高達幾十億元,效果卻不明顯。在這條新聞中,真正令人感到驚訝的是,深圳市水務局的公務員的平均年薪高達20萬元。毫無疑問,這筆支出肯定計入到水價成本之中。
試問,如果各地的水務集團或是管理部門有了這筆驚煞天人的人工支出,那么誰愿意把水價成本徹底公開呢?附著于水價成本之中的內部與外部的各種不合理費用是如此之多,一旦公開,恐怕不是水價向上浮動,而應是向下調整。此外,可能潛藏在水價成本中的相關部門的三公費用是多少?如果把這筆不合理的費用濾掉,那么水價的真正成本應該是多少?顯然,這個問題才耐人尋味。
面對這類地方政府這類以權謀‘私’的行為,顯然不合理。但既然水價還是逃不過上漲的命運,至少要建立一個合理的“價格聯動機制”。一方面,水務公司應該將信息進一步透明化,公布相應的投資數據,作為公共服務產品,供水成本應向社會公開;另外,除去一定程度上的行政管理外,一定要防止政府在供水過程中摻雜過多的行政干預,包括前文提到的“將行政事業性費用轉嫁給水務公司進而轉嫁給社會大眾”。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為人民服務”,而不是樹立起一個占據一方的“土匪路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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