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省經信委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分布式發電運行管理的通知》,今后,省經信委將不再受理分布式發電項目的并網申請。個人利用住宅或企業投資建設發電項目程序簡化,將直接由電網企業受理。
分布式發電,是指在用戶所在場地或附近建設安裝、運行方式以用戶端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發電設施,或有電力輸出的能量綜合梯級利用多聯供設施。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個人或單位建立的小型發電裝置。其優勢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各種可用的分散能源。
記者了解到,在山西省襄垣已有居民開始嘗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從當地經驗來看,如果個人安裝光伏發電項目的話,裝機容量為3千瓦,總投入在3萬元,預計年發電量可達3700千瓦時。按照現有國家相關補貼政策,每年可享受發電量補貼金,同時,多余的電量由供電公司根據上網電價進行收購。
今后,省經信委不再受理分布式發電項目的并網申請(含自備并網)。企業投資建設的分布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辦理并網接入手續,并送當地市經信委并網備案;對個人利用住宅(或個人所有的營業性建筑)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當地電網企業直接受理并網申請后,代個人向所在地市經信委辦理并網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