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風電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目前暴露出種種問題,風電大規模高度集中的快速發展模式并非是最科學、可持續的發展模式。未來我國風電發展應更加強調速度與質量、規模與效益的協調統一。
近年來,我國風電規模迅速增長,截至2010年底的我國風電裝機規模已成為世界第一。然而在迅猛的擴張速度下,風電產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如風電開發與電網規劃銜接問題、風電并網與消納問題、風電并網后電力系統穩定運行等。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原因在于風電產業擴張太快,原本應該在產業成長中逐步解決的矛盾與問題,在短時間內集中爆發。從風電全產業鏈角度分析,我國在很多方面還不是很“強”。在設備制造環節,我國在風電設備制造水平、核心關鍵技術掌握、技術專利數目、產品質量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在風電場建設運營環節,風電場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水平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并沒有和裝機規模同步得到提高和發展;在并網環節,由于風電開發時并未充分考慮電網現狀、市場消納情況等,加之電網工程建設周期要長于風電工程,所以出現了暫時的風電并網和消納難題。
因此,要建設風電強國,必須要切實轉變風電發展方式。
第一,分析我國當前風電發展的趨勢和需求,首先就是要從追求“數量”轉為追求“質量”,更加注重風電發展質量。
首先,要制定嚴格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當前風電管理相關部門正從風機設備本身技術先進程度、風電場并網技術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提高進入風電產業的技術門檻。在風機設備本身技術方面,2011年8月初,國家能源局審定通過了18項風電標準,其中就不乏對風電機組制造方面的技術要求,表明國家對于風電設備制造質量要求更加嚴格和規范。其次,強調風電開發與電網、其他電源和電力負荷發展的協調性,保持均衡的風電開發節奏。
第二,在關注裝機規模的同時,要更加重視增加風電發電量。
風電裝機規模的大小代表了風電產業發展與固定資產投資的強度,而并不能直接表示出風電發展能夠實現的節能減排效果和電量的多少。決定風電發電量的因素主要包括風資源數據質量、風電場的設計建設水平、風電機組的技術性能、風電機組的可用率、風電“棄風率”等。因此,要提高風電發展質量,必須從單純追求裝機容量向追求風電發電量轉變,這需要風電全產業鏈共同努力,從風資源的勘測、管理,到風電場規劃建設,再到風電場運行管理與維護,以及電源結構優化和電網建設,都要同步進行建設和提升。
第三,要積極做好分散式風電、低速風電啟動建設。
在距離負荷中心較近、風資源適合的地區開展一定程度的分散式風電開發,分散接入低電壓等級電網,是對我國當前風電開發方式的有益補充。這種風電開發方式的優點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分散式風電距離負荷中心近,且容量較小,適宜就地消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豐富需求側管理手段;二是分散式風電技術對開發、制造和使用低速風電機組、高海拔風電機組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有助于拓寬我國風電設備制造領域;三是分散式風電開發有助于實現風電項目的融資多樣化和便捷化;四是靠近負荷中心的分散式風電場有助于帶動當地就業。
第四,要充分發揮近海風電的重要作用。
現階段,“向海洋進軍”已成為很多國家風電發展的方向。在這方面,歐美與我國基本處于同一起跑線,是實現我國風電技術跨越式發展,實現對風電發達國家技術趕超的最佳平臺。我國近海風能資源豐富區主要集中在江蘇、福建、山東和廣東等地,距離電力負荷中心很近,具有距離消納市場近的空間優勢。考慮到現階段海上風電技術尚未成熟、成本較高,“十二五”期間,我國應堅持以一定的市場規模支持優勢企業實現技術突破,加速形成完整產業鏈;進入“十三五”后,再開展大規模海上風電建設。
總而言之,經過近年來“爆發式”的快速發展,我國風電發展急需開展階段性總結,制定更加明確、可行的發展戰略。未來我國風電發展應更加強調速度與質量、規模與效益的協調統一,重視集中大規模資源與靠近負荷分散資源的協調開發,統籌兩類風能資源——陸上風能資源與海上風能資源的開發。只有這樣,我國風電發展才能真正既適合我國國情,又符合風電發展規律,才能加速實現我國由風電大國向風電強國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