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電荒”再度來襲。據報道,進入9月份后,山西、浙江等11個省市相繼出現電力緊缺。一時間,剛剛通過上調上網電價“調停”的煤電頂牛局面再次形成。對此,中電聯曾呼吁上調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3分/度,以彌補價差缺口。事實上,導致當下電力緊張頻發的根本癥結,仍是“市場煤”與“計劃電”間的矛盾。
以此而論,簡單地上調終端電價或許可以讓“電荒”現象稍有延后,但卻未能觸動電力市場的問題肌理,而且在高通脹語境下還會引發民意反彈。
放眼長遠,只有在煤電市場全方位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才可能暢通價格傳導渠道,減少不必要的資源內耗現象發生。
其實,“電荒”并非真“缺電”。雖然供電方所稱的今年水利情況不佳、用電量增加等現象屬實,但卻并不足以引發當下全國近15%的電力缺口。從供電結構看,穩定的火力發電仍在市場中占據主導地位,在水電受影響的情況下,以火電補缺并非難事。而且,今年全部用電負荷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突破6.5億,而發電企業的裝機容量已有9.6億瓦。即便考慮到正常的設備檢修停工,也不會引發電力供不應求的局面。那么,又是什么導演了這場“電荒”鬧劇呢?問題的真相還在于電企因成本價格倒掛而怠于發電。如今,電煤價格已走向市場化,而電價則一直停留在了政府指導層面。由于終端電價關乎民生,尤其在高物價背景下不可輕易上調,而煤炭近期卻受國際市場影響價格節節攀升。盡管為了保障煤電供應,行政部門仍在努力撮合煤電企業互簽重點合同,盡可能壓低發電用煤成本,但仍無法改觀電企虧損局面。部分電企干脆擴大停工面積,將重點合同煤以市場價格倒賣出去,賺取差價。而各產煤地雖然產量保持了平穩增長,但煤礦也自然不愿以低價向電企大量輸煤。數據顯示,2010年部分地區重點電煤合同履約率低于50%。
可見,本為穩定電價而來的行政干預,卻在實際上擾亂了市場運作的正常節奏。從此前的解決方法看,最終往往是以小幅提高電價來暫時安撫煤電企業間的抵觸情緒。但是,諸如“電網抄表員工年薪10萬”的傳聞,已讓民意對電價的合理性多有質疑,頻頻提高電價之舉必然會面臨坊間詬病的風險,并可能讓電力市場資源配置問題積重難返。由此,行政對電力市場的調控愈顯尷尬。
應當看到的是,只有理順煤電體制,才可能改觀“有煤不賣、有電不發”的怪現象。其中的關鍵就在于,讓資源品價格盡早走上市場化道路,行政部門回歸運作秩序監管職責。一旦市場調控在電力等資源品領域里發揮主導作用,那么包括競爭博弈、價格發現等機制將會發揮積極作用。屆時,主管部門將不必再為探尋合理電價而煩憂,廣大消費者也會因供給方的競爭而多方受益,或許新能源發電的瓶頸也能就此被快速破解。
當然,在電力價格回歸的過程中,經濟必然會面臨陣痛,這也是主管部門苦苦等待資源價格改革良機的原因所在。顯然,物價高位運行的當下并非理想的時間窗口,但這并不意味著只有“漲電價”一種解決方案。包括取消煤炭行業不合理稅費、提供電煤專項補貼等,均可以降低發電成本。而在電力市場內部,電企與電網間的經濟利益也應被適時理順。自2002年“電網分離”改革以來,電網企業穩賺上網電價與終端售價之間的壟斷厚利,市場經營風險則全部由發電企業承擔。人為因素對電力市場盈利格局的劃定現象理應得到改革。
客觀而言,我國電力等資源品價格長期在均衡價位下方徘徊,這在事實上對高耗能大戶形成了補貼,不利于節能減排事業的推進。當下存在于電力市場的種種非理性行為,還需要依靠市場“無形之手”給與徹底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