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6月20日報道 新能源汽車是為替代傳統化石能源而啟動的一個全球應對措施。從海外的發展經歷來看,從上世紀90年代發展而來的政府政策主要集中在技術支持、節能減排限制及市場推進三個方面。
技術支持
從技術支持來看,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美國發布《美國創新戰略:推動可持續增長和高質量就業》,明確提出撥款20億美元,支持汽車電池技術等研發和配件產業的發展,盡快生產出全球最輕便、最廉價和最大功效的汽車電池,使美國電動汽車、生物燃料和先進燃燒技術等站在世界前沿。
韓國頒布《新增長動力規劃及發展戰略》,在綠色運輸系統方面提出重點開發油電混合動力汽車等自主核心技術,實現關鍵零部件和材料國產化,2013年進入綠色汽車世界4強。
節能減排限制政策
從節能減排限制政策來看,國外政府政策主要體現在降低整車重量和油耗、尾氣量,加強對高油耗、高排放車輛的懲罰。
在美國,新車型是根據油耗改善率來確定減稅額的,《美國創新戰略:推動可持續增長和高質量就業》提出,為鼓勵消費者購買電動汽車,美國政府將提供總額高達7500億美元的稅收抵免。
2009年7月1日,美國政府提出了總額1 0億美元的“汽車折價退款機制”———以舊換新補貼政策,計劃為期一年。該計劃對消費者所購新車的每加侖行駛里程數比起舊車提高4英里的,將補貼3500美元;提高10英里的,將補貼4500美元。
在意大利的一些城市和地區,如果該汽車是一輛“沒有汽油或柴油引擎的電動汽車”,對其免除道路稅的年限是5年,而不是普通混合動力汽車的3年,保險也相應地減少約50%.
英國在征收車輛保有稅時,對于新購電動汽車,根據CO 2的排放量分級征稅,排放越少征稅越少。
電動汽車的電池重量和整車總重直接決定著其能源的節約情況。為此,部分國家按照整車重量的差別,制定不同的政策優惠措施。如在美國,1990年通過的《清潔空氣法修正案》明確提出減稅額度應根據車的總重進行調整,以反映車輛排放減少的水平。
2002年出臺的《能源政策法》提出,按純電動汽車總重劃分為四檔不同的減稅幅度,購買總重不超過8500磅的純電動汽車減3500美元,若這種純電動汽車一次充電續駛里程達到100英里的或有效荷載容量達到1000磅的,可以增大減稅幅度到6000美元。
市場推進政策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商品研發終點都將走向市場,2009年4月1日,日本開始實施“綠色稅制”,免除消費者在購買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清潔柴油汽車時的多項稅收。
日本政府還提出在2009年11月后的一年時間里再提供2300億日元左右的資金用于支持節能環保車型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