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13日對正在征求意見的階梯電價方案做出了進一步解釋,其中明確了增收部分的使用情況。
發改委稱,實施階梯電價的出發點、根本目的都是促進節能減排,因此,電價調整增加的收入不會完全留給電網企業。收入將用于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彌補由于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等。
發改委表示,此次實施方案主要內容是建立階梯電價機制,各地具體的電量與電價標準,將在各地制定實施方案時明確。其中,在實施階梯電價時,各地電網企業成本監審將由當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時進行,并召開價格聽證會后實施。針對低收入居民家庭實行的優惠電價或者電價補貼,也將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散決策,階梯電價方案暫不做統一規定。
針對民眾關心的“只漲不降”問題,發改委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的居民電價仍大幅低于工業電價,這既與國際上居民電價高于工業電價的慣例不符,也與當前較高的一次能源價格不相稱。因此,目前居民電價整體不具備下調的基礎。
而考慮到用電地區及城鄉差異,此次階梯電價方案打破了國際上常用的按戶均用電量的方法,采取了按覆蓋一定比例的居民數量確定各檔電量標準的辦法。目前,方案規定的各地覆蓋率是相同的,但具體對應的分檔標準將隨各地用電情況的不同而不同。發改委認為,這種方法兼顧了地區之間的差異,具體分檔標準也能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大體相銜接。這就從總體上保證地區間的相對公平。
根據《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階梯電價實施將以省(區、市)為單位,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70%-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
發改委解讀認為,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后,70%-80%的居民用電價格能夠保持基本穩定。對大多數居民家庭來說,電費支出基本不受影響,只有少數用電量多的居民家庭電費支出會有所增加。總體而言,實行階梯電價對通貨膨脹影響不大。
對于用電的季節差異問題,發改委表示,已委托電力技術研究機構進行深入研究論證,提出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