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廣州市交委官網發布《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加快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提出至2022年底全市巡游出租車基本實現全面新能源化。該意見稿正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意見反饋的截止時間為2月28日。
意見稿要求,2018年起廣州市各出租車企業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中,純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至2022年底,廣州市巡游出租車基本實現全面新能源化。
意見稿還要求,更新或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車必須符合兩大要求。一是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車型;二是屬三廂車型的純電動出租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60米,或軸距不小于2.65米;屬兩廂車型的純電動出租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30米,或軸距不小于2.55米。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要求的企業和車輛,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出租車營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