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0日由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工作的通知》正式下發,明確了發用電計劃放開的推進路線圖。近日,發改委、工信部等1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提出化解煤電產能過剩、支持煤電整合等政策。
政策的出臺對煤電將會產生哪些影響?日前華北電力大學、中國電力圓桌項目舉辦了“煤電去產能政策落地座談會”,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在會上做了《發電計劃放開、煤電去補貼與擱淺資產處置》報告,探討和分析了發電計劃放開對煤電去補貼的影響,同時就加快煤電去產能提出了建議。
煤電補貼逐漸減少
我國現行的發電計劃政策和與之相配套的標桿上網電價政策以及“三公”調度政策,給燃煤發電企業提供了有保障的回報預期,同時也提供了一系列“事實”上的顯性或隱性補貼。
“我們根據近兩年來各地的直購電競爭所帶來的電價降低空間,近似推算出計劃保護給燃煤發電企業的補貼強度,推算出電力市場環境下發電計劃放開所降低的補貼額度有多少。”袁家海說。
袁家海介紹,發電計劃保護給煤電企業帶來的顯性或隱性補貼包括三部分:基于計劃上網電量發放的脫硫、脫硝、除塵電價補貼;發電計劃保護下,煤電對可再生能源的“擠壓收益”;與發電計劃相配套的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給煤電企業額外的“價格保護”。
“經核算,2016年,燃煤發電因發電計劃及其配套制度而享受的補貼合計為3057億元,其中環保電價補貼1194億元,對可再生能源的“擠壓補貼”171億元,“價格保護”補貼1692億元。”袁家海介紹,雖然這些數據只是估算,但數量級是沒問題的。隨著發電計劃放開,煤電的補貼總額將不斷減少,到2020年為264億元至302億元。
煤電行業面臨巨大挑戰
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對煤電企業效益產生一定影響:燃煤發電企業不超過當地省域年度燃煤機組發電小時數最高上限,從利用小時數上面限制了煤電的發電量;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2017年煤電機組計劃發電小時數不高于上年火電計劃小時數的80%,2018年之后計劃電量逐年減少;新核準機組不再安排發電計劃,不再執行政府定價,引導投資者作出合理決策,通過市場手段抑制煤電的投資熱情;放開跨省跨區受送電計劃,這將更加有利于清潔能源的跨省跨區消納,解決長期困擾清潔電力的棄電問題。
“隨著發電計劃的放開,失去了計劃保護的煤電在市場環境下競爭力下降。”袁家海說。
根據wind數據庫近4年對30家火電行業A股上市公司的數據分析,2013年至2015年火電經營效益呈上升趨勢,年度分紅金額分別達到215億元、252億元和291億元。2016年受多方因素影響,經濟效益明顯下滑,凈利率較2015年下降近4個百分點,政府環保補貼不斷加碼下煤電企業仍出現普遍虧損。
“在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背景下,煤電補貼逐步減少,過剩的市場環境下煤電企業的經濟效益將會逐步下滑。經營困難必然會成為煤電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袁家海說。
煤電資產擱淺逐步凸顯
在煤電補貼金額可觀、電煤價格探底、上網電價維持高位等因素作用下,2015年煤電投資效益驟增,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有28個的煤電投資效益超過8%,煤電裝機超出需求增長。而隨著發用電計劃放開,補貼逐漸取消,煤電資產擱淺逐步凸顯。
“根據設定的‘十三五’期間電力需求增速區間,2020年煤電裝機合理規模應該是8.6億千瓦至9.8億千瓦。根據‘十三五’規劃提出的2020年不超過11億千瓦煤電裝機的目標來估算,將會產生1.2億千瓦至2.4億千瓦裝機的擱淺資產。”袁家海介紹,2020年擱淺1.2億千瓦裝機的資產價值達到約1萬億元。
在這么高的擱淺資產風險下如何處置煤電資產,袁家海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科學把握發電計劃放開下的煤電去補貼節奏。針對發電計劃的電量和價格補貼,建議政府把握發電計劃放開的進度,既要關注發電計劃放開所釋放的改革紅利,也要關注煤電企業的承受能力,在二者之間適當平衡。
二是加快電力市場建設,促進燃煤機組定位由電量型機組向電力型機組轉變。妥善處理好改造煤電機組、提升靈活性服務與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納的關系。用市場機制補償輔助服務,促進煤電機組定位調整,并部分解決煤電轉型過程中的效益下滑和擱淺資產回收問題。
三是通過嚴控新增產能、最嚴格的環保標準淘汰落后產能,最大化降低煤電行業調整的沖擊,縮短陣痛期。
四是通過科學的監管和補償政策加速煤電行業去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