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歐洲國家中,德國的“能源轉型計劃”應該是最出名的。這并非沒有道理:盡管與丹麥、葡萄牙、西班牙這些國家相比,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所占比例相對較小,但是德國通過可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卻比這些國家中的任何一個都要多。
此外,作為世界第4大經濟體,德國的經濟規模更加龐大,工業化程度更高,所以對可靠能源的需求也就隨之更大。2014年,風能、生物質能、廢物發電廠所提供的電能已滿足德國24%的電力需求。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德國整合出超過38GW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總量。這一世界最大規模的光伏發電量,在2014年為德國提供了超過6%的電力供應。于2000年頒布的補貼政策,簡化了建造太陽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所需的過程,并將這些電力聯網以固定價格出售給當地供電部門。該政策帶動了太陽能產業的迅猛發展,為許多其它國家樹立了一種模式,并被廣泛采用。
德國電網與更廣泛的歐洲電網的強強聯合,使得德國向可再生能源的轉型要比西班牙或葡萄牙容易得多。總的來說,與其他國家相比,德國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更為堅定,而且不容易受到政治風波的影響。
然而,能源轉型政策也存在一些問題。
盡管德國太陽能產業迅猛擴張,但在德國現有電力互聯標準下,如果系統頻率超過50.2赫茲,也就是電力供過于求的時候,那么包括太陽能光伏設施在內的所有分布式發電裝置都會自動斷開與主電網的連接。而在中午太陽最強的時候,太陽能所提供的電力有時甚至能超過德國電力總需求的40%,所以這一標準可能會導致巨大的光伏產能脫線離網。
2012年,德國開始要求為所有的光伏系統重新設置頻率以彌補上述缺陷。這意味著,要對現有的至少31.5萬臺裝有智能轉換器的設備進行改造,這些設備能夠在頻率過高時自動降低電力輸出,而如此改造的預計花費為6500萬到1億7000萬歐元。
此外,德國還必須消除本國輸電網的限制因素。德國目前計劃,到2020年北部風能裝機總量要達到30GW,但是要想把這些電力輸送到南部人口密集的城市,就必須建設新的輸電設施。
更為糟糕的是,2013年新的聯合政府上臺后,與上一屆政府相比,新政府對待可再生能源的態度更加不明朗。
2014年8月,由德國能源和經濟部長西格瑪爾˙加布里爾起草的一項新法案開始生效。拋開其他方面不談,此項法案將大型系統排除在了補貼政策之外,并向那些消費他們自己光伏系統所產出電能的所有者們征收附加費。此舉限制了光伏產業的推廣速度,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從2013年的3.3GW下降到2014年的不足2GW。這更導致德國向可再生能源的轉型速度大幅下降。所以說,盡管德國能源轉型并未就此結束,但實際上已大幅減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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