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中共中央名義發文,高層態度堅決明確
近日,中中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相比于2002年的《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此次抬頭用的是中共中央的名義,而上次用的僅僅是國務院。
由于電力系統的利益博弈極為復雜,此次以中共中央的名義發文,說明高層態度的堅決。
政治基調已定,電改勢在必行。
2、電改打通能源互聯網,十萬億市場生態重構
由于過去發電、售電的寡頭壟斷,市場化交易無法建立,效率亟待提升,此次文件放開兩頭:開放售電,發展分布式電源,使得市場化交易得以建立,電力系統也就從寡頭壟斷的B2B向市場化的C2C交易模式轉變,互聯網的模式得以植入。
電力市場的規模極大,僅發電的市場就達3萬億,輸配售電的市場也有3萬億,再加上電源投資、電網投資的規模,整個市場接近10萬億,在制度改革的推進下,市場生態有望重構。
3、受益程度:發電>電力設備>高耗能企業
此次電改,將原本屬于電網的售電利潤打破進行再分配,發電、用電、電力設備企業都來瓜分。具體受益的標的分為以下幾類:
1)發電端進軍售電端
拿到售電牌照的地方電力企業:通過取得地方售電牌照,就近提價消化,深圳能源、東方能源、上海電力等;
低成本的水電企業或大型火電企業:利用低成本優勢,與其他發電企業競爭,如長江電力、國投電力等;
分布式能源企業:通過與園區合作,構建微網,彩虹精化、陽光電源、林洋電子、愛康科技等。
2)電力設備延伸售電服務
電力設備龍頭企業:在電力系統深耕多年,具備較強的技術實力,可以直接面向客戶提供服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提高業務價值,如特變電工、正泰電器、科華恒盛、科陸電子、中恒電氣、智光電氣等。
3)高耗能企業受益電價下跌
高耗能企業:成本對電價敏感,受益上游競爭加劇,電價下跌,如電解鋁、多晶硅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