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布的《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中的17.8GW成為光伏行業媒體及咨詢機構競相解讀的熱門數字,有挺有贊,有質疑。挺贊者認為行業潛力在2015年將會釋放,17.8不會夸張。質疑者則更多地對比2014的光伏發電規模實際完成情況,認為能源局始終是不靠譜的主。拋開情感偏見,從行業環境及光伏行業本身來解讀,17.8GW是否靠譜呢?完成的概率有多大?
方案明確指標清晰分布式不設規模
2014年,光伏新增裝機目標在10GW與14GW之間搖擺不定、模模糊糊,直到2014年6月16日,國家能源局當時的局長吳新雄在召開的光伏發電建設和產業發展座談會上強調,要堅持完成光伏10GW的年度增長目標,大家才搞清楚原來不是14GW而是10GW。
今年指標的確定比去年早了許多,《通知》明確將討論意見稿中發電規模規劃由15GW提升到17.8GW,政策扶持力度及決心可見一斑。
同時政策的制定也有充分的依據。2014年新增光伏裝機容量10.6GW,約占全球新增裝機的五分之一,其中光伏電站為8.55GW,而“寵兒”分布式僅為2.05GW,與最初的8GW相差甚遠。可以說,造成2014年目標沒有完成的重要原因就是硬指標下的分布式掉了鏈子。能源局大概也認識到了這一點,避免再出現2014年的尷尬局面,《通知》沒有向各地區分解地面電站、分布式電站指標,這對地面電站的發展是一大利好,后續量的爆發在2015年是大概率事件。
《通知》不僅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限制建設規模,還要求各地區能源主管部門隨時受理項目備案,電網企業及時辦理并網手續,項目建成后即納入補貼范圍。據《2014年上半年中國光伏發電建設統計評價報告》顯示,2014年上半年全國光伏項目累計備案(核準)容量就已經達到了4556萬千瓦。光伏電站累計備案(核準)容量3638萬千瓦,其中,新增(備案)容量801萬千瓦,提前完成了國家年初制定的光伏電站年度新增建設規模指標(國家規劃光伏電站規模605萬千瓦);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累計備案(核準)容量918萬千瓦,其中,新增備案(核準)容量431萬千瓦,為全年新增建設規模的一半(國家規劃分布式光伏規模800萬千瓦),從去年底完成度來看,還差一部分。《通知》的這一舉措,無疑大大促進了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熱情。
“動態管理機制”靈活監管
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同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季公開發布本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信息,包括在建、并網及運行等情況”,對計劃完成情況在4、7、10月進行考核并實時調整指標。按照能源局的時間安排,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需要在4月底前上報本地區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新增建設規模項目清單、往年結轉在建的光伏電站項目。
在光伏項目規劃布局上,能源局鼓勵結合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扶貧開發等合理配置項目。優先滿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等示范區域的建設規模指標需求。
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規范市場開發秩序,對明顯缺乏相應的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的企業,不應配置與其能力不相適宜的光伏電站項目。棄光限電嚴重地區,在項目布局方面應避免加劇棄光限電現象。
此外,未經備案機關同意,實施方案中的項目在投產之前,不得擅自變更投資主體和建設內容。2014年底前未安排的年度規模指標作廢,各地區對符合規模管理的已備案項目要督促開工建設,對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要及時清理。
按月監測、按季調整、年度考核,監管機制的靈活性及實時性將督促項目的完成,盡量規避并網來不及的問題,目標完成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市場環境趨于成熟
經歷了歐美“雙反”、行業洗牌、國內電站質量問題等一系列風波,隨著國內企業積極創新轉型、布局,目前,歐美市場份額已不再獨大,而是形成了相對多元化的格局,光伏企業也更加趨于理性發展。
從市場供需情況來看,2014年政策頻出,是光伏產業復蘇期,而2015年將是政策的落實一年,行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市場環境趨于成熟,供需潛力將會更一步挖掘。同時扶貧開發項目進行了配置,鼓勵“結合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等合理配置項目”,預計地面分布式項目供給量將會加大。
總體而言,此次的目標制定相對比較理性,完成的可能性很大,對幾處“不設上限”的規定大大增加了目標完成的可能性。2014年沒有完成目標的原因不只是分布式的問題,還有電站路條發放晚等等。而今年各方面條件都更為成熟,融資也逐漸放開,能源、環保要求的大前提下,政策的利好,市場潛力的釋放將使得17.8GW不再浮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