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一系列促進光伏發電發展的利好政策刺激下,光伏發電產業可謂迎來了春天。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在被譽為分布式光伏發展元年的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展的實際結果卻不盡人意,指標已難完成。只有地面電站,在短短三年內,實現了在我國西部大規模集中建設并并網,奠定了其在光伏發電產業格局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見,在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仍舊處于起步發展階段的重要時期內,地面電站仍然是中國光伏行業發展的重要支柱,并將對中國光伏行業的未來走勢產生重要影響。
結合目前發展現實,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在分布式光伏商業模式尚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地面電站仍將是快速增加國內光伏裝機容量的主要形式。不過,隨著短時間內大規模裝機的出現,使得新增的發電量無法通過現有電網消納,由此而引發“棄光限電”現象,已成為制約地面電站建設的重要因素。所謂“棄光限電”,棄光是指放棄光伏所發電力,一般指的是不允許光伏系統并網,因為光伏系統所發電力功率受環境的影響而處于不斷變化之中,不是穩定的電源,電網經營單位以此為由拒絕光伏系統的電網接入;限電是指限制電力的輸出,一般指的是出于安全管理電網的考慮,而限制光電或者風電所發電力,比如一個額定功率為100MWp的電站,由于調度的需要,只允許發80MWp的電力,另外20MW就被抑制住了,不能全力運行。國家能源局7月18日發布的一份監管報告顯示,甘肅一些地區由于配套送出工程沒有與風、光伏發電項目同步規劃建設和改造,送出能力不匹配,受限比例最高可達78%。在今年11月,甘肅金昌光伏發電項目棄光限電情況竟然達到95%。“棄光限電”所引發的并網問題已經成為當前各光伏電站企業談得最多的問題,并讓滿心期待投資光伏電站的投資商及業主感到崩潰。
截至2013年底,全國22個主要省區市已累計并網741個大型光伏發電項目,主要分布在我國西北地區。累計裝機容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別為甘肅、青海和新疆,三省區之和超過全國光伏電站總量的60%。在今年十月,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2013年以來,光伏電站建設規模顯著擴大,但部分地區光伏電站與配套電網建設不同步、項目管理不規范、標準和質量管理薄弱的問題也很突出。其中,高度集群的電站項目建設與遲緩的電網建設形成的矛盾日漸加劇,成為“棄光限電”的重要原因。
雖然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已有下發《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要求“對于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等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較大的省(區),如發生限電情況,將調減當年建設規模,并停止批復下年度新增備案規模。對于青海省海西地區,甘肅省武威、張掖和金昌等地區,青海省和甘肅省能源主管部門安排新建項目時應關注棄光限電風險。”但是,在建的項目不會停止,調減規模也不是停止建設,電站項目因為眾多因素的不斷上馬,棄光限電的現象只會不斷加劇。
如何解決“棄光限電”現象,已然成為發展地面電站的當務之急。記者認為,要真切解決“棄光限電”問題,應當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盡快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強制要求發電公司多用新能源、電網公司收購一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上網問題。另一方面,正視電力資源東西分布不均的現狀,加快推進電網建設,提高電網智能化,提高電網消納能力。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也曾表示,要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積極發展智能電網,科學安排調峰、調頻、儲能配套能力,切實解決棄風、棄水、棄光問題。換個角度來說,配額制是解決當務之急的應急措施,要從根本上解決棄光問題,必須網要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高可再生能源輸出的穩定性;同時從關注發電側轉為對儲能的關注,以此來持續的解決光伏發電消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