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陜西省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示范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意見》,為商洛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提供了強大引擎。
該《意見》稱,2014年起連續3年,陜西將按每年約100兆瓦規模,通過屋頂發電、建筑一體化等方式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將建設6個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50個光伏發電應用示范鎮,并給予建設主體1元每瓦,3年總計或達3億元的補助。在上述示范區與示范鎮,陜西省將優先在工業廠房、商業綜合體、大型會展場館、體育場館、機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建筑屋頂建設示范發電系統。支持在學校、黨政機關、醫院、科研單位和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頂推廣小型示范發電系統。此外,在光伏發電的應用方面,陜西還將在城市、重點鎮、產業園區、旅游風景區新建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的照明設施,以及具備條件的城鎮道路交通信號燈,優先采用太陽能光伏照明系統。目前,通過陜西省已建好的示范項目粗算,該政策補助可為投建方節省約10%的成本。
早在2014年2月份,商洛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大力實施分布式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地面發電項目、光伏照明與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到2015年,全市建成光伏發電項目100個以上,25%以上的市政設施和景觀照明實施光伏照明改造,光伏發電總裝機達到200兆瓦;到2020年,全市建成光伏發電項目260個以上,60%以上的市政設施、景觀照明實施光伏照明改造,光伏發電總裝機達到500兆瓦。意見從價格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財政政策、項目政策、并網政策、技術政策、審批政策、配套政策九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扶持政策。特別是對在商洛市注冊并全部使用市內企業生產的電池板、組件的發電企業,除享受中省有關補貼外,市縣財政再按發電量給地面光伏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電站補貼0.01元和0.05元每度;對在我市注冊、繳納稅金且累計在市內安裝光伏發電裝機達到50兆瓦以上、管理維護光伏發電裝機超過100兆瓦的公司,按其勞務報酬計征的個人所得稅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在我市注冊、繳納稅金的逆變器、光伏電纜、變壓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產品生產企業,按其繳納地方本級次稅金的5%予以返還。
商洛市硅石資源儲量達4370萬噸,自然純度最高達99%以上,年平均日照時間2005.93小時,平均輻射4432.6MJ/㎡,是光伏產業發展的優勢地區和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豐富區。目前,我市在建和建成的光伏發電項目累計裝機已經超過100MW,已經建成全省首家光伏發電體驗中心。在省市光伏發電產業政策的引導下,我們在市內鼓勵發展光伏產業的同時,也很期待省內外更多的企業來商洛開發光伏發電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