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WWF(世界自然基金會)與英國皇家太陽聯合保險集團(RSA)在北京共同發布了《中國風電保險發展現狀及面臨的挑戰》的報告。報告研究認為,完善保險體制是中國實現可再生能源目標的關鍵,中國亟需完善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保險體制。以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潛力。
在“十二五”規劃里,中國制訂了到2020年減少45%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15%的能源來自非化石資源的戰略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中國已成為最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國家之一,中國風電產業也實現了飛速發展。但這一產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然災害、政策變化及設備故障等風險,需要相關的保險業務和產品來分散風險。而目前中國的保險公司未能跟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步伐。
2010年,中國機動車輛保險的費用收入超過300億英鎊,占全行業保險收入的70%以上,而風電保險的保費收入所占份額不足0.01%,市場規模偏小。盡管有保險公司對風電保險表現出極大興趣,也開展了相關業務。但目前機動車輛保險仍是中國各財險公司爭奪的最主要市場,保險公司對這一市場的關注度要高于風電保險市場。
報告發現,由于內外部因素的影響,面對現有的近40000臺風電機組的風電行業和每年預計增長10000臺機組的巨大市場需求,風電保險應用很有限,尤其是在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和營業中斷保險等重要險種上的使用上比較少,而這些保險有助于分散風電場長期收益減少帶來的風險。在北美和歐洲,保險公司已與風電企業合作了30年之久,可提供覆蓋其經營各環節的保險產品。
在歐洲和美國,項目融資是風電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保險公司和銀行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在這種模式下,投資回報與項目收益直接掛鉤,投資商會積極尋求必要的風險分散和控制措施。因此,投資商更青睞已投保的風電項目,
有時候甚至會主動要求項目業主購買保險。項目融資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風電保險的發展。
中國主要的風電開發商是國有電力集團或能源公司,銀行是他們獲得資金的主要渠道之一。鑒于集團或總公司的還貸能力,銀行并不是通過單個項目來審批貸款,而是直接授信給集團或總公司。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不會詳細評估單個項目的風險程度和盈虧狀況,更不會考慮項目是否通過投保的方式分散風險。因此,中國風電保險的發展缺少了一項重要推動因素。
缺乏擁有保險和風電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和具備風電事故檢測、定損能力的權威第三方機構,也是影響風電保險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保險從業人員對風電行業的風險評估和管理的知識不足,缺乏開展風電保險業務的專業技能。此外,與其他保險業務相比,風電保險市場上缺乏專業的第三方服務機構,設備出險后無法由國家級的權威專業機構參與定損并出具檢測報告,難以就定損問題達成一致。
報告指出,應該通過建立有效的保險機制,并與保險公司通力合作來共同應對復雜的行業風險。中國的風電產業可在技術交流中獲益,使其生產力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報告還建議,政策層面應盡快完善風電行業標準體系,并通過檢測、認證等第三方評價制度,貫徹落實風電行業標準的執行,推動保險公司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采信。風電行業標準的完善,一方面,能有效降低行業風險,提高風電企業投保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便于保險公司根據行業標準界定保障責任和范圍,提供相應的保險服務。
報告也對保險業提出了建議。國內保險公司應學習國際保險公司良好的經營理念,提高風險管理意識。因為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不僅僅是保費收入,更重要的是建立風險管理機制,規避和控制項目風險。國際上有較好評級的保險公司具備一定的風險管理意識,在簽訂合同前會對承保對象面臨的風險進行詳盡的信息搜集和風險評估,要求投入各類證明材料。隨著中國海上風電的逐步發展,保險業面臨的風險更為復雜,更應提高風險管理意識,對承保項目進行詳細的風險勘查和評估。
“風能對低碳發展有著巨大潛力,但它并不是毫無風險的。科技的不斷發展和更大功率風電機組的問世,需要有經驗的保險公司來了解、管理并降低其潛在的風險。”RSA中國首席執行官張嘉麟先生說:“保險公司的技術支持對風電產業的發展是及其重要的,尤其是預計到未來將進一步發展海上風電產業。”
WWF中國副首席代表李琳博士說:“WWF希望到2050年,100%的能源都來自可再生資源。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應該通過各種金融工具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保險可分散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并促進投資,在這一領域中將發揮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