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自然之友、達爾問環境研究所等五家民間環保組織就一場歷時七個月的調查發布結果,認為蘋果公司在中國國內的“疑似”上游供貨商制造了大量污染排放,且情況正在不斷加劇,已對武漢、太原等地的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嚴重威脅。
同日早晨,蘋果公司向上述環保組織回復郵件,表示已經內部自查,認為上述調查結果公布的一部分污染公司并非自己的供貨商,并有意就調查中細節進一步了解情況。
蘋果公司采用完全外包制,其供應鏈遍布世界各地,其中相當一部分處于中國境內。但由于蘋果一向對自己的供貨商嚴格保密,除富士康等少數因其他原因被媒體披露的供貨商外,其國內的供應鏈大部分處于“黑匣”之中。
主導此次調查的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此次調查到的排廢廠家都是蘋果的“疑似”供貨商。調查所掌握的線索表明這些廠家與蘋果有很大關聯,而實地探訪中發現,這些電子廠家排放污染的嚴重程度觸目驚心。
電子廠排污“牛奶河”
調查公布的企業名單包括名幸電子、揖斐電、富士康等知名外資、臺資企業。其中名幸電子和揖斐電均為大型日資企業,在中國所設工廠多為印刷線路板生產基地。富士康曾長時間擔任蘋果整機的國內獨家制造商。
在名幸電子武漢工廠毗鄰的南太子湖中,環保組織調查人士取了水樣和土樣,送往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果表明,在名幸電子武漢工廠通往南太子湖的排水渠水體中含有重金屬銅和鎳,而排水渠旁的湖泥中含4270毫克/公斤的銅,比長江中游湖泊底泥的銅含量高56—193倍。
“銅和鎳這兩種污染物是印刷電路板生產企業的指標性污染物。只有這種印刷電路板的企業,才會有這樣大量的銅排出?!瘪R軍說。
調查機構提供的視頻資料顯示,不下雨時,排水渠中的水呈乳白色,表面泛著大量渾濁的泡沫。環保調查人士將其稱為“牛奶河”。
山西太原的富士康工廠接近居民區,當地居民曾多次向環保部門投訴工廠有刺激性氣味,但未獲徹底解決。根據環保組織公布的一段音頻和記者在網上查證的結果,太原市環保局7月11日曾向開發區管委會緊急下發“關于妥善處理富士康公司刺激性氣味投訴案件的函”,要求立即控制公司刺激氣味的排放行為,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督管理。
其余如揖斐電、凱達電子、鼎鑫電子等出現在名單中的企業,報告稱均有證據、處罰記錄或居民投訴表明存在超標排放、環境受損等情形。
供貨商的“疑似”推定
蘋果從未公布自己的供貨商名單,對環保組織指認的幾家電子廠家,蘋果也表示質疑,認為并非自己的供貨商。
“我確實拿不到最終證據,就是他們與蘋果簽訂的供貨合同,所以把他們都標注為疑似。但這并不是說我們沒有證據。”馬軍說,“ipad2生意特別好的時候,蘋果急劇擴展其TCB供應商名單,臺灣媒體就有所報道,提到了名幸電子。但是武漢這家廠到底是不是它的供應商,我們一直有點拿不準。但武漢當地官方媒體曾報道,日本發生地震和海嘯后,名幸在日本的廠被震壞,包括蘋果在內的許多訂單就轉到了武漢名幸去生產?!?/p>
另一樁例子,通過蘋果在美國一樁訴訟的公開資料,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了解到,凱達電子的母公司位列蘋果供應商名單,又進一步通過凱達電子一名經理的發言,間接鎖定凱達電子為蘋果供貨商。
“總之就是通過這樣的蛛絲馬跡把它們聯系起來。蘋果對供應商管理非常秘密,要想了解它,比其他企業還要難?!瘪R軍說。
蘋果的法律責任?
一旦有證據表明,蘋果與以上廠家的確存在供貨關系,蘋果是否需要對污染排放問題承擔責任呢?
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竺效認為,環保組織出示的檢測報告、照片、當事人證言等證據,形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證據鏈,依據它們可以向環保主管部門提出正式投訴,要求處置違法行為。對于切身利益受損的個人,可以依具體情節提起環境侵權訴訟,要求損害賠償。
“目前并沒有可參照的法律依據,支持相關人士就上述事實對蘋果提起侵權訴訟?!斌眯Ыㄗh,可以在立法層面上努力,嘗試推動類似美國“超級基金法”式法律的出臺,將環境侵權責任擴大到“其行為對這個違法行為的發生或其損害后果的擴大都做出了貢獻”的主體身上,使其承擔連帶責任,從而約束相關公司的行為。
盈科律師事務所的曾祥斌律師則認為,根據最高法院2002年7月的一份司法解釋,產品侵權案件的受害人以產品商標所有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是受到支持的。從法理上“可以把蘋果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但由于此類案件并無先例,“還需要我們下一步去摸索”。
“打”蘋果的理由
整治企業對地方造成的污染,政府責無旁貸。環保人士認為部分政府確實存在管理不力、處罰力度有限的問題,但“比以前管得更多,也更積極一些了”。
“我們也會爭取推動政府加強監管,但與此同時,我們不能認同蘋果公司說,‘他們沒管好不是我的責任’?!瘪R軍說,“我們不認同所有機制上的問題都解決了,蘋果最后才承擔該承擔的責任,我們認為誰有責任都必須要承擔。”
蘋果并非唯一一家可能遭遇電子污染和公眾責任問題的企業。環保組織人士也承認,在至今調研的31家IT企業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類似問題,整個IT行業都面臨著嚴重污染。蘋果之所以被單獨挑出來,是因為它在披露信息方面“最不合作”。
“蘋果在產品的價格控制方面有非常優異的能力,所以造成富士康、凱達電子等供應商的利潤其實很薄。這些供應商有時候到我們這兒來,說‘我也沒有辦法,如果把重金屬治了,鄰居不治,我的成本就比它高,馬上我的訂單就沒了,企業就垮了’?!?/p>
“要找到規則的制定者,現在使用的是一個壞的規則,即迫使供應商降低環境標準去贏得訂單,這對中國的環境保護是非常負面的。希望規則夠顛倒過來,像美國和歐洲一些企業,用采購施加正向影響,達不到這樣的標準你就出局。”
“但現在,蘋果一再不披露其供應商,這條路還是會一直走下去,這一點我們不能認同。”馬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