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資訊】在積極準備的同時,自主品牌車企對于此次能否真正得到政府公務車采購的實惠依然心存疑慮。
一、自主品牌如何界定。沒有自主品牌的明確界定,很難保證50%的比例落到實處。實際上,從2009年開始,中央國家機關的政府采購文件已經明確要求政府采購中自主品牌用車不低于50%的比例。在“2009―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汽車廠商名單”中,共有38家汽車公司,其中自主品牌車企21家,但從反饋看,沒有幾家企業因此獲得大筆訂單。
二、50%的比例如何界定。在每年的政府公務車采購中,雖然轎車占大頭,但也有不少數量的工程用車、皮卡、MPV、微車等車型。如果不分車型,只是總量籠統規定不低于50%,那很可能自主品牌轎車在政府采購中沒有多大提升余地。
如果規定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購的轎車、SUV、MPV等乘用車產品采購自主品牌金額均不低于50%,才有可能保證自主品牌得到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