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自動駕駛意見稿的最大意義在于,這是國家部委首次對自動駕駛汽車從事公開道路的載人、載物的商業化頒發了明確的規定,在車智君看來,這對促進自動駕駛技術在Robotaxi、Robotruck、Robobus、Robovan、Robosweeper等五大自動駕駛領域的商業化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下面先劃重點看看該通知的一些細則要求:
1、適用范圍
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用于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道路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適用本指南。
本指南所稱自動駕駛汽車是指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具備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能力的汽車,包括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和完全自動駕駛汽車。
點評:適用范圍包括場景和車輛。場景就是包括了四大公開道路場景,覆蓋了公開道路的載人、載物商業化。在車輛方面,則包括了從L2-L5等各個級別的自動駕駛車輛。無論是場景還是車輛,涵蓋面都很廣,在最大程度上支持了自動駕駛的商業化,更支持了自動駕駛技術的無人化。
2、發展導向
在保障運輸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在封閉式快速公交系統等場景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經營活動,在交通狀況簡單、條件相對可控的場景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在點對點干線公路運輸、具有相對封閉道路等場景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活動。審慎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禁止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點評:發展導向就很明確的支持自動駕駛技術在載人、載物的各個場景的發展,包括了Robotaxi、Robotruck、Robobus、miniRobobus、Robovan、Robosweeper等。但明確禁止了自動駕駛汽車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畢竟公開道路危險性大。但在封閉場景,例如廠區、園區等工作環境惡劣的場景,倒是更適合用自動駕駛車輛運輸危險品等。
3、保險不低于500萬
從事運輸經營的自動駕駛汽車應當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及保險金額不少于500萬元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的自動駕駛汽車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點評:現在行業自動駕駛商業化領域的保險金額,Robotaxi、Robotruck等領域的大多是500萬或以上。
4、完全自動駕駛應當配備遠程駕駛員或安全員
關于人員要求,服務指南明確:從事運輸經營的有條件自動駕駛和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應當配備駕駛員,從事運輸經營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應當配備遠程駕駛員或安全員。
點評:這條就很迷了,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應當配備遠程駕駛員或安全員,這并不符合現在技術的發展趨勢。行業更多的是,完全自動駕駛車輛出現問題后,可支持遠程接管,而不是一直需要駕駛員或安全員遠程遙控駕駛。如果要遠程操作,自動駕駛技術的商業化意義就不存在了。
5、運輸經營者在制定運輸安全保障方案時,應當明確自動駕駛汽車運行線路遠離學校、醫院、大型商超等人員密集場所;
點評:這條規定在現階段可以理解,自動駕駛技術成熟還需要時間。但,最終自動駕駛技術要服務的對象,必然是包括學校、醫院、大型商超在內的人群,甚至可能是重點服務對象。科技平權,自動駕駛技術的作用就是讓更多人享受更便利的出行服務,包括了因為各種原因不能開車的人群。
6、在車輛發生事故或自動駕駛功能失效時,自動記錄和存儲事發前至少90秒至事發后至少30秒的運行狀態信息。運行狀態信息至少包括:車輛基本信息、控制模式變化情況、接收的遠程控制指令情況、運行狀態、人機交互及車內外影像情況等。
點評:這個要求可能更應該包括現在所有的宣稱搭載了自動駕駛技術的量產車型,并且明確規定,一旦無法提供數據就直接將事故責任歸屬于汽車制造商或自動駕駛系統提供商,消費者不讓提取數據就直接將責任歸屬消費者。這樣就不用一出事故,就去停車場扒拉去了。也避免了消費者不愿意車輛被第三方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