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四大方面十九個舉措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近日,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了《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在整車方面要求對總投資(包括地價、廠房建設、設備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包括技術入股、無形資產評估價值和鋪底流動資金,以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結果為準,下同)50億元(人民幣,外資以外匯實時匯率折算)及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萬元;總投資10億元(含)—50億元(不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總投資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征求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戰略部署,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跨越發展和傳統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受市政府指示,我局擬定了《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根據《廣東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辦法(暫行)》有關規定,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現對政策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共5個工作日)。如對公示項目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