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令動力電池企業談之色變的"白名單"又要回來了】那個曾經令動力電池企業談之色變的"白名單"又要回來了,不過,它已變了很多模樣。
4月23日,電動汽車資源網從相關渠道獲悉,汽車動力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或將出臺。根據該辦法,實施白名單管理為行業自律行為,對符合《汽車動力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相關條件的企業,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汽車動力電池創新聯盟將以白名單方式向社會公開發布,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秘書處具體負責動力電池白名單管理工作,并接受工信部等有關部門監督。該聯盟秘書處負責對動力電池企業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初審,聯盟組織專家組對申請企業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企業列入白名單。白名單實施動態管理,且每3年對白名單內的企業進行復評。
上"白名單"有哪些要求?這是動力電池及相關企業最關心的話題。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白名單對企業的要求中,變化最大是對生產能力的具體要求不見了。而在之前發布的動力電池行業管理文件中,有對生產能力的具體要求。例如:在2015年3月工信部發布的《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中,要求“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2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千萬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5百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億瓦時”;在2016年11月發布的《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中,要求“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千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在上述2017版征求意見稿發布后,行業內曾因“80億瓦時的產能要求”引起軒然大波,此后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內,未見該2017版《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正式文件出臺。
其實,“不再通過《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方式對動力電池企業生產能力提出具體要求”早有端倪。2017年9月,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在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年度大會上指出,"加強行業規范管理,發揮市場主體積極性。后續的行業管理工作重點放在事中事后監管方面,考慮不再通過《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方式對企業生產條件和能力提出具體要求,由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做好相關承接工作。"
電動汽車資源網了解到,《汽車動力電池行業白名單暫行管理辦法》或將從企業基本要求、生產條件要求、技術能力要求、產品要求、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售后服務能力要求等方面對申請白名單的企業進行審核。具體有哪些詳細要求,請以行業組織發布的正式文件為準,我們也將持續跟蹤并第一時間報道,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