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于2月1日印發以來,我國煤炭過剩產能化解工作得到扎實推進。
日前,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發布的相關信息指出,依照國發7號文件精神,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落實,我國煤炭過剩產能化解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煤炭是我國的主要能源和重要的工業原料,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的重要基礎。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推動實現脫困發展,對于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增強我國經濟持續增長動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具有重要意義。
國發7號文件明確了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總體方向、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要點,對今后一個時期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推動煤炭企業實現脫困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在工作機制建立、配套文件和實施方案出臺及落實方面取得了實效。
據了解,為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和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建立了由25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各項工作。聯席會議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人社部、國資委有關負責同志為召集人,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安全監管總局、能源局、煤礦安監局以及煤炭工業協會等單位組成。目前,工作機制已全面啟動,就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加強綜合協調,督促任務落實。4月中旬,召開了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研究安排了近期重點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還在工作層面建立了定期溝通會商機制。
為強化政策引導,財政部、人社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銀監會、煤礦安監局等部門,研究制定了獎補資金、財稅支持、金融支持、職工安置、國土、環保、質量、安全等8個專項配套政策文件。目前已有多個配套文件印發。一些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出臺了落實國發7號文件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措施,對有關任務作了進一步細化。
同時,各有關省區市和國資委在對煤炭企業基本情況進行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并報送化解過剩產能初步方案,細化了今后幾年化解過剩產能的目標任務,將工作目標分解到有關地方和企業,提出了時間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人社部、財政部、能源局、煤炭工業協會等組成聯合工作組,逐一對方案進行對接,加強平衡協調,并就細化和改進方案提出具體要求,切實將化解過剩產能任務落實到位。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梁嘉琨日前在北京出席煤炭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時指出,煤炭行業大力推進礦區的生態文明建設,倡導節能減排,穩步推進煤炭綠色開采和生態礦山的建設,積極推廣和應用煤炭清潔生產、保水開采、礦井熱能利用等技術,加大采煤沉陷區治理與生態再建投入,促進了煤炭資源開發、區域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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