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國家能源局以特急文件下發《國家能源局關于規范光伏電站投資開發秩序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77號),指出在當前光伏市場急速增長的情況下,項目開發環節存在資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規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機獲利現象,文件要求各地杜絕項目開發中的投機行為,保持光伏電站建設規范有序進行。該文件是2013年7月15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后,國家能源局發布的第13個關于支持與落實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與之前國務院以及各部委約30個國家級支持落實文件配套,政策出臺密集程度前所未有,表明在解決霧霾頻發、環境問題成為當務之急的現狀下,光伏產業的發展,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的推廣已經得到了國家層面的足夠重視。政策體系進一步提升了光伏產業各環節的發展士氣,也將推動光伏產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同時,多晶硅自從近3年“跳水式”跌落后目前已處于溫和上漲階段,各晶硅企業由于國內國外市場回暖都陸續增加了產量,進一步帶動了光伏組件價格劇跌后逐漸趨穩,國內大組件生產企業經營效益陸續提升,市場進一步優化。政策與市場因素共同作用,我國光伏產業發展持續提速,裝機規模進一步增加。
據統計分析,2014年預計將在2013年底1943萬千瓦光伏裝機基礎上,完成新增1000萬千瓦目標。目前,我國大型并網光伏電站主要分布于西北地區,累計裝機容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別為甘肅省、青海省和新疆自治區。于光資源較好,且送出基本不受限,這三省(區)裝機之和超過全國大型并網光伏電站裝機總容量的60%。分布式光伏的特點是就地消納,因此在經濟發達且電力需求較大地區發展較快。華東和華北地區累計并網容量約占全國分布式光伏的60%。
隨著裝機規模的進一步與增加,光伏發電將成為繼風電之后又一重要的電源類型。正在編制中的“十三五”能源規劃中將太陽能裝機容量初步目標定為到2020年達到1億千瓦。光伏在當前政策利好下,各大企業均借助國家支持政策,大力發展光伏發電。
鑒于光伏產業具有政策引導、投資收益好、運行維護簡單等與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所具有的獨有優勢,在當前工業排放緊箍咒越來越緊的形勢下,更應該積極加大光伏項目開發。那么如何推進光伏行業發展,筆者認為應該堅持以下兩點。
一是堅持集中與分布式發展并舉。充分發揮大型地面并網光伏基地優勢,著力推進西北地區光伏基地建設。由于西北地區大型地面光伏基地在太陽能資源、送出條件落實、工程建設難易程度等方面都獨具優勢,且更容易得到國家的關注并實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更能確保開發企業規避送出不落實、嚴重限電等直接影響項目收益的因素。分布式光伏優先選擇就地消納能力較強的地域發展。
當然,無論是集中還是分布式項目都需注重規模化開發,提升整體效益。項目規模化開發不僅利于項目管理,更利于減少單位容量管理、維護費用,實現備品備件集中管理、縮短維護周期,增加項目發電量,提升整體效益。
另外,政府應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簡化審批程序,完善補貼及項目管理措施,避免出現后期場地租用糾紛、建筑壽命影響等隱患,影響項目投資收益。
二是堅持技術創新與管理優化并行。設備制造企業在當前快速發展階段,更應該加快技術創新,提高生產效率,研發新型組件提高發電效率,降低設備造價。項目開發企業也應該在增加裝機容量同時,積極研究并優化項目管理程序,協調組織改進施工與安裝技術,進一步降低項目造價。創新嘗試新的運行維護及管理模式,持續提升電站生命周期經濟效益。
如果將2013年稱為“光伏發展提速元年”的話,可以預見從2014年至2020年可以定義為“光伏發展黃金階段”,中國的光伏產業發展必然沿著既定的設定目標,持續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