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內蒙古發改委下發《關于重新報送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年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內發改能源子[2014]981號)》。
該文件的核心內容為:2013年底前已核準、備案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將不占用2014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指標。那這些不占用指標的項目包含哪些項目呢?
2013年11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我區太陽能發電項目試行盟市備案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當時已經核準或者拿到路條的項目等同備案,這些項目的分布情況如下表所示。
內蒙古2013年底等同備案項目匯總
從上表可以看出,一共有123個項目,均為地面電站項目,累計容量為3510.305MWp。而國家給內蒙古2014年的備案容量為500MWp的地面電站、50MWp的分布式光伏,遠低于全省等同備案的容量。
今年年初去內蒙古時,從當地政府和投資業主方了解到,內蒙古在尋找解決這3.5GW儲備容量的解決方案。一種說法是,利用國家的配額指標,逐年消化這3.5GW項目,再此之前暫停新項目的備案。這一方案受到大多數人的反對!因為按3510:500的速度,近5年應該是沒有新機會了,大家就沒有什么干頭了。另外一種說法是,很多盟市采用“指標競拍”的方式,單位裝機容量的土地,誰給的價格高,指標就給誰。光伏項目本來就是微利,這種方案將投資業主的利潤壓到底,讓很多業主苦不堪言!
這一政策出臺,問題迎刃而解!根據文件,之前3.5GW的項目,只要在2014年底獲得各項支持性文件并建成投產的,不占用2014年的備案指標,享受國家的光伏標桿電價;但2014年未投產的,之前的備案身份就自動作廢,需要按相關規定重新備案。
可以想象,在現在內蒙古地面電站“指標難求”的狀態下,這123個項目的業主肯定會立馬開動起來!毫無疑問,這3.5GW的項目不會今年都建成,估計有三分之一今年能上馬。那另外2GW左右的指標就報廢了。即使落實1GW,再加上新備案的0.5GW,那今年內蒙古的光伏項目估計可以建成1.5GW。今年6月份,國家能源局強調今年的光伏裝機容量要保證10GW。很顯然,這是年中了解了各地分布式和地面電站項目的建設情況后,為全國實現10GW的一個重要舉措。
另外,文件還要求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主動配合業主開展接入電網手續,及時出具接入系統評審意見;并特別要求各盟市,防止倒賣指標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