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長春市一戶普通住宅樓頂,5塊1000瓦的光伏發電板在樓頂一線排開,樓道里逆變器數字不斷閃爍,這是市民李柱自己建立的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站。
由于我國多數地區日照條件較好,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的潛力廣闊,在一次能源日益稀缺的背景下,近年來國家大力推進光伏產業發展,不僅推出《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及《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政策,也為分布式光伏發電使用者提供了優惠補貼。不少百姓借此開啟了自產自用電的節能生活。
“早在2011年,我就開始使用分布式光伏發電。自行發電很穩定,在自足供電享受國家補貼的同時,還能"賣電",特別劃算。”李柱說。
記者算了一筆賬:李柱的光伏發電站每年發電6000千瓦時,補貼標準0.42元/千瓦時,扣除17%增值稅后可得2091.6元;自家一年用電900千瓦時,剩余5100千瓦并網由供電企業按0.3974元/千瓦時收購,可得2026.74元。4118.34元的進賬讓李柱“小賺一筆”。
除了享受補貼和國家電網的全額購電政策,家庭式分布式光伏發電還有不少優點:充分利用太陽能資源,無需開采、運輸;太陽能屬于清潔能源,利用太陽能發電在減少燃煤的同時,減少碳粉塵、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
然而,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推廣,一些問題也接踵而來。國家電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營銷部專責工程師高振華認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建設成本高,投資回收期較長,限制了發電用戶建設的積極性;由于光伏發電板占地面積較大,一些地區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時或將受建設場地規模制約……
“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盡快出臺省級補貼標準,讓分布式光伏發電受到更多關注;并且,新建筑與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如何更好地結合,也是政府和光伏設備廠家當前需要研究的課題。”高振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