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各地霧霾圍城多次上演,節能減排力度加大。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發布出臺。17日,廣東省政府官網公布《試行辦法》,該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年排放二氧化碳1萬噸及以上的工業行業。企業,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噸以上的賓館、飯店、金融、商貿、公共機構等單位都將成為控制排放企業和單位。
去年底碳排放權配額首次分配時,僅涉及電力、鋼鐵、石化、水泥四大行業,共242家,均屬于工業企業。然而按照出臺的《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工業全行業重排放企業都控排,賓館、飯店、金融、商貿、公共機構等單位也將成為控排和報告企業。據悉,政府機關大樓、公共博物館等都屬于公共機構,這意味著政府部門將帶頭減排。
這意味著,上述新增行業的控排企業未來也要購買一定比例的有償碳配額,如果超過政府分配的配額排放,額外的配額還需要到碳市場交易購買。不過,上述新增行業納入控排并非從3月1日起實施,發改部門仍要對上述行業進行數據收集、計算配額等大量前期準備工作。
新增單位最快下半年納入
《辦法》顯示,“年排放二氧化碳1萬噸及以上的工業行業企業,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噸以上的賓館、飯店、金融、商貿、公共機構等單位為控制排放企業和單位;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噸以上1萬噸以下的工業行業企業為要求報告的企業。”
對此,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南方日報記者解釋,去年底出臺的碳排放權首次配額分配辦法,屬于2013年度的配額分配,只涉及電力、鋼鐵、石化、水泥四大行業,共242家企業,一直到今年6月30日有效。同時省里早已經有計劃,未來將建筑、交通、陶瓷、造紙等7個行業逐步納入。這次《辦法》中的“賓館、飯店、金融、商貿、公共機構”就是屬于“建筑”類。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7月1日起,碳配額將重新分配發放,屆時才有可能對控排企業范圍進行調整。“也就是說,賓館、飯店、金融等新增行業最快要下半年才能納入,我們爭取年內出臺新增控排行業的配額分配方案”。
此外,昨日出臺的《辦法》規定,交通運輸領域納入控排企業和單位的標準與范圍由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提出。根據碳排放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分批納入信息報告與核查范圍。
逐步降低免費配額比例
《辦法》規定,廣東省實行碳排放信息報告和核查制度—控排企業和單位、報告企業應當按規定編制上一年度碳排放信息報告,報省發展改革部門。對企業和單位碳排放信息報告與核查報告中認定的年度碳排放量相差10%或者10萬噸以上的,省發展改革部門應當進行復查。
據悉,廣東省配額發放總量由省政府按照國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總體目標,結合本省重點行業發展規劃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目標予以確定。
每年7月1日,由省發改部門按照控排企業和單位配額總量的一定比例,發放年度免費配額。每年6月20日前,控排企業和單位應當根據上年度實際碳排放量,完成配額清繳工作,并由省發展改革部門注銷。企業年度剩余配額可以在后續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配額交易。
去年底,我省碳排放權首次配額分配時,分為3%的有償配額以及97%的免費配額。昨日頒布的《辦法》規定,控排企業和單位的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并逐步降低免費配額比例。
控排企業和單位可以使用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作為清繳配額,抵消本企業實際碳排放量。但用于清繳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不得超過本企業上年度實際碳排放量的10%,且其中70%以上應當是本省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產生。
● 未足額清繳配額的企業,由省發展改革部門責令履行清繳義務;拒不履行清繳義務的,在下一年度配額中扣除未足額清繳部分2倍配額,并處5萬元罰款。
● 虛報、瞞報或者拒絕履行碳排放報告義務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 阻礙核查機構現場核查,拒絕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據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罰款。
原文轉自低碳工業網:http://www.tangongye.com/CarbonAsset/NewShow.aspx?id=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