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等政策仍存在一定問題,有地方反映,各地光照條件不同,投資回報差別較大,“一刀切”的價格政策不利於光伏發電大規模應用。
目前,光伏發電采用全國統一標桿上網電價,部分領域上網電價政策仍有待完善。同時,有的企業反映,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年限不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部分電價補貼政策沒有確定,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也未出臺,企業難以核算投資回報。而電價附加和補貼機制有待健全。按照現有的電價附加標準和徵收率,所籌集的資金已不能滿足補貼需要。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力度也有待加強。
報告建議健全價格政策,包括制定和調整各類可再生能源上網標桿電價;加快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和分布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研究制定海上風電價格政策;進一步完善補貼政策,建立電價附加徵收標準調整機制,及時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準,加大徵收力度;以上有系統研究可再生能源相關稅收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