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垂直一體的電力系統向競爭的電力市場轉變,是一個兩階段或者三階段的制度變遷過程。如果監管下的垂直一體的電力企業是按照市場規律進行生產決策,那么這一過程就是兩階段的。如果電力系統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那么這個過程就需跨越市場化和競爭化兩個階段。市場化的含義是發電企業——無論是廠網分離后的發電企業還是垂直一體的發電企業——根據市場價格自行決定發電量。沒有市場化,競爭化是無法推進的——即便廠網已經分離;因此,市場化是競爭化的前提。而市場化的關鍵,就是形成符合市場規律的價格并讓價格發揮指導調度的功能。也就是說形成合理的價格機制是市場化的核心,是競爭化的前提。以中國的情況為例,如果競價上網沒有全面推開并形成對競價上網的成熟管理機制,那么無論廠網分開還是輸配分開,都無法實現競爭化的目的,其提升電力經濟效率的效果也有限。
無論是市場化還是競爭化,每一步變革都意味著法律法規、調度規則和利益分配模式的巨大改變。每一步的變革,都意味著整個電力系統的各個參與者和管理者需要學習和適應新的規則,面對新的問題。這個過程中,制度變遷的成本是高昂的。這里的制度變遷成本,既包括改革所需要的硬件配套建設、軟件設計更新和人員培訓適應;還包括制度變遷后,因為新政策的不完備性而可能產生事故的風險。
就市場化而言,從發電權或發電配額制度轉變為競價上網、由發電企業自主決定發電量,這對于電力調度這和電網管理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戰。垂直一體的電力系統在這個過程中面對的困難相對較小,因為發電企業的所有權和發電決策仍然屬于垂直一體的電力企業,只是發電決策的依據和準則改變了。同時,由于輸配電線網和設備也屬與垂直一體的電力企業,所以不會涉及輸電權分配政策等復雜問題。然而,垂直一體的電力系統的監管難度大、成本高。因為市場化的垂直一體電力系統也承擔了保證供電穩定的責任,因此對其財務和運營決策進行監管非常困難也非常容易產生漏洞,從而產生無效性。
對于廠網已經分離的計劃體制而言,市場化就是競爭化。只要把價格機制理順,就能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最優調度策略。然而,這個過程中需要非常完善和復雜的政策設計,并構建相應的管理機制。從輸電權定義和配置機制、供電穩定性責任認定和管理機制到調度管理機制,都需要重新設計。這個過程的制度成本非常高昂。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于市場化后的政府控制能力下降,不可避免的會出現政策和監管的漏洞,從而帶來資源的無效配置。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2001年加州電力危機中,安然公司的一系列市場操作導致本就嚴峻的售電公司財務危機極具惡化,甚至被部分學者(如前加州電網和交易監管中心首席經濟學顧問、斯坦福大學的FrankWolak教授)認為是這場電力危機的元兇罪魁。2001年,由于氣候異常導致電力需求持續飆高,而北美西部個主要河流的水量卻極具縮減,導致水電供電能力按嚴重下降。由此造成了發電成本飆升、輸電網擁堵現象嚴重等問題。安然公司趁機運用法律允許的市場操作手段,攫取了大量利潤。例如,安然公司在有可能出現擁堵的區域,通過日前市場(day-aheadmarkets),購進大量預期用電;造成擁堵即將發生后,再由政府向安然公司購回這些預期用電,并支付安然公司高昂補償金,避免擁堵的發生。安然公司從中獲利巨大,卻重創加州財政,間接導致了當時的加州州長戴維斯受到彈劾下臺。
這些市場的競爭化后因漏洞造成的無效性和損失也是巨大的,不少市場管理者甚至認為這些無效性造成的損失甚至高于垂直一體電力體系的無效性帶來的損失,因此拒絕競爭化改革,而選擇繼續采用垂直一體的電力系統內部政策的調整,來實現電力經濟效率的提升。
然而,不可否認的,電力作為商品,不存在外部性等可能導致市場失靈的問題,只是物理特性的原因造成監管困難。因此,理論上,市場機制仍然是有效配置資源的最有效方式,特別是在電力市場競爭化改革已經持續近三十年的今天,各國的經驗和教訓可以給后來者以足夠的借鑒。
作者簡介
于洋,南京大學數學系學士學位,南京大學環境學院環境規劃與管理專業碩士,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環境與能源經濟學碩士,斯坦福大學環境系在讀博士。研究方向為能源經濟學和環境經濟學,目前研究領域為電網政策、新能源整合的電網調度優化技術、新能源技術政策、新能源入網的減排潛力分析、交通能源政策與技術進步、合同能源管理市場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