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市汽車保有量的逐年快速增加,“堵車”已經成為困擾市民的問題之一。在今年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中,政協委員紛紛聚焦此問題,為化解城市道路擁堵、解決市民“出行難”,發表真知灼見。
李俊秀認為,經過近年來的大力建設,我市道路交通硬件迅速建成并發揮效用,但與此同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軟件方面卻暴露出了種種問題,對城市交通造成了影響。“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借鑒先進經驗,完善管理體制。整合目前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的相關部門,組建大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機構或采用聯席會議制度,對城市道路交通進行日常管理,克服政出多門、各行其是、各自為戰的痼疾。”李俊秀說。
此外,李俊秀還建議政府加大投入,提高省會交通科技信息化水平。加快智能交通指揮系統建設,逐步建立交通自適應信號燈控制、交叉口可變導向車道、高架上匝道自動控制等系統,全面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指揮的科技含量。積極發展智能交通服務,建立實時交通信息、路線引導、停車場信息等系統,加強動態交通信息的采集、處理和發布,大幅度改善城市交通服務。
除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委員們還將目光轉向了發展公共交通。許立認為,除了加大投入發展公交事業外,發展軌道交通將成為我市公共交通進一步發展的新助力。“資金支持,政策傾斜,是搞好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的關鍵”許立說。軌道交通項目作為“一號工程”,投入大、周期長、涉及廣、影響遠。因此各相關部門一方面要堅持優先建設原則,妥善處理好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與其他項目建設關系,將低水平、重復建設的工程能停則停,優先安排軌道建設計劃和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堅持合力推進原則,樹立“一盤棋”思想,整合各種資源,調動各方因素,確保省會人民盡早踏上“幸福快車”。
委員們還認為,如要軌道交通項目順利實施,必須做好軌道交通立法工作。許立說:“軌道交通項目在全國來說,都是優先立法,不能因為立法出現問題,而影響了工程建設進度。”他建議抓緊制定出臺我市有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管理的相關規定,以政府規章形式對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設計、投資、建設、開發、運營、管理等進行規范立法,使軌道交通建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