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消息,今日電監會公布《2010年及“十一五”電力行業節能減排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指出“十二五”電力行業節能空間減少,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大幅減低的可能性極小,預計2015年供電煤耗可降低至325克標準煤/千瓦時左右。
2010年電力行業消耗全國55.1%的煤炭
電力行業是能源消耗大戶,也是排污大戶,電監會主席吳新雄介紹,2010年電力行業消耗了全國55.1%的煤炭資源,在能源轉換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國的42.5%,排放的二氧化碳約占全國總量的50%。
吳新雄介紹,電力行業在“十一五”期間超額完成了節能減排的目標任務。《通報》顯示,“十一五”期間全國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7683萬千瓦,超過國家下達關停計劃2683萬千瓦;供電煤耗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全國供電煤耗平均累計下降37克標準煤/千瓦時。
此外,在廠用電率、綜合線損率分別比2005年下降了0.44個百分點、0.68個百分點。
吳新雄表示,二氧化硫減排量在“十一五”期間取得優異成績。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投運脫硫機組5.78億千瓦,煙氣脫硫機組約占全國煤電機組容量的86%,比美國2009年高36個百分點。
脫硫機組的廣泛安裝對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起到了顯著作用,2010年全國電力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定值為956萬噸,比2005年降低29%,
“十二五”二氧化硫減排難度非常大
《通報》指出,由于燃煤機組在“十二五”初期將全部安裝脫硫設備,而新建煤電二氧化硫排放量仍會增長,二氧化硫技術及經濟減排的空間不大,如果脫硫技術在這一時期沒有取得重大突破,預計電力行業在“十二五”期間大幅減低的難度非常大。
我國火電占發電裝機機構比重遠遠大于發達國家,截至“十一五”末,我國火電占比依舊高達73.5%,安裝脫硫機組對二氧化硫減排有顯著作用,因此在2004年國家制定了每千瓦時上網電價提高1.5分的脫硫電價政策,發電企業安裝脫硫設施的積極性明顯提高。
但由于脫硫電價執行過程中出現補償不及時、對未達標企業不按照要求扣減脫硫電價、脫硫電價政策不足以涵蓋高硫煤機組脫硫成本等現象,一些企業在脫硫系統運行的過程中,存在開啟旁路運行、偷排二氧化硫的現象。
《通報》指出,應該繼續完善脫硫電價補償機制,對因燃煤硫份高導致脫硫成本高的發電廠應該合理補償電價,滿足成本要求。
電監會提出以電價倒逼節能減排
今年我國發電企業普遍虧損,完善電價管理機制,成為電力行業的普遍呼聲。
今日,電監會在《通報》中表示,國家應制定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電價政策,完善差別電價、峰谷分時電價、懲罰性電價政策,出臺鼓勵使用蓄能空調的電價政策,對缺電省份全面實行尖峰期電價,對高耗能行業實行用電加價,通過電價形成產業調整的倒逼機制,促進節能減排。
此外,還提出盡快出臺鼓勵余熱余壓發電和煤層氣發電的上網和價格政策,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研究制定對頂峰發電機組、抽水蓄能機組進行價格補貼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