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一份有關能源供應安全和國際合作的提案《歐盟能源政策:與非成員國合作伙伴建立聯系》,首次為歐盟能源外交設定了一份綜合性戰略。歐盟委員會指出,改進各歐盟成員國確定和執行外部能源政策優先級的協調性是首要問題,確保歐盟內部聯合行動,對外用一個聲音說話。
為與“歐盟能源戰略2020”保持一致,提案提議通過下述方式加強歐盟能源政策的對外一致性:在歐盟成員國之間提高各國與第三方簽署的能源合作協議的透明度,當與第三方合作國家接觸、在國際組織中任職或與關鍵的合作國家發展綜合性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時加強協作。提案文件中列舉了43項具體行動,尤其值得注意的幾項行動包括:
成員國之間需要共享與第三方國家在能源領域簽署的國際合作協議信息,包括尚處于談判過程中的。在個案的基礎之上,歐盟委員會將給出這些協議是否符合歐盟法規以及能源供應安全目標的判斷。 與第三方國家的能源協議還需要在歐盟層面開展磋商,以確保實現歐盟核心目標。案例之一是阿塞拜疆與土庫曼斯坦達成的跨里海天然氣管道協議,歐盟理事會給予了專門指令。
歐盟將提出與地中海南部國家開展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合作方案。 歐盟將推動在多邊會談中(包括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下)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核安全標準,并將致力于擴大歐盟鄰近國家的核安全評估。 歐盟發展政策將提高對最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獲得可持續性能源服務的關注。
除了此份提案,歐盟委員會還提議建立有關成員國與第三方國家在能源領域合作協議的信息交換機制,這也是目前已在天然氣領域實施的合作協議通告程序的延伸和擴大化。該機制能夠在成員國與第三方國家談判前后在歐盟層面交換信息,用以強化成員國的談判立場,同時確保供應安全性、內部市場的正常運行以及為投資創建法律基礎。
歐盟能源對外依存度一直很高,且進口份額還在不斷加大,目前石油和天然氣的進口份額分別占到80%和60%。成員國與第三方國家達成的決議和合作協議將對歐盟整體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和能源供應產生重要影響。能源輸送途經國和生產國必須更好地促進歐盟利益的實現。同時,全球能源市場供應和需求方式的變化以及對能源資源爭奪的日益激烈,使得歐盟在能源外交上需要綜合考量。目前,歐盟正在與其最重要的能源進口國俄羅斯就2050年之前的歐盟—俄羅斯能源路線圖進行共同研討,以為歐盟和俄羅斯的長期能源合作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