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在處理渤海漏油事故,封堵溢油源最后期限時聲稱,已經徹底完成“兩個徹底”要求,并接受國家海洋局徹查。經過檢查,康菲公司并未完全封堵溢油源,造成海水污染,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關于海洋生態索賠的規定,國家海洋局將代表國家對康菲公司提出生態索賠。
今日,國家海洋局責令蓬萊19-3油田停注停鉆停產,蓬萊19-3油田仍有大量油膜。
國家海洋局認為:
截至8月31日,B平臺附近海域集油罩內液體累計回收總量約305立方米,累計污油量約28升。C平臺累計清理海底油基泥漿406.5立方米。
但是執法人員經衛星、飛機、船舶、現場遠程視頻和溢油雷達、水下機器人等現場監視監測核查表明,C平臺海床殘留油污未徹底清理,附近仍有油花持續溢出,并有油帶存在,B平臺附近溢油采取集油罩回收的方式,也不是根本措施。因此,對溢油源的徹底封堵沒有完成。
國家海洋局表示,通過對溢油事故的全面調查可以認定,康菲公司在蓬萊19-3油田長期油氣生產開發中,破壞了該采區斷層的穩定性,且截至目前對溢油源的徹底封堵沒有完成,如維持現有開發方式可能產生新的地層破壞和新的溢油風險。
國家海洋局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鉆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責令康菲公司必須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繼續排查溢油風險點、封堵溢油源,并及時清除溢油事故油污。同時要求康菲公司重新編制蓬萊19-3油田開發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核準后逐步恢復生產作業。
國家海洋局責令康菲公司執行以下決定:
一、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鉆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
二、責令康菲公司必須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繼續排查溢油風險點、封堵溢油源,并及時清除溢油事故油污。
三、重新編制蓬萊19-3油田開發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核準后逐步恢復生產作業。
四、在實施“三停”期間,康菲公司為開展溢油處置的一切作業應在確保安全、確保不再產生新的污染損害的前提下進行。為保證安全、保護油藏和減輕地層壓力而必須實施的泄壓作業或為封堵溢油源實施的鉆井作業,應抓緊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案并經合作方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認可,主動接受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嚴格監管,確認作業確有必要并保證不再發生新的溢油和其他環境風險。同時將泄壓作業等有關處置的方案向社會及時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五、有關事故處置工作進展的信息,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此外,作業者必須重新修訂蓬萊19-3油田總體開發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解除“三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