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報道,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指出,“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并且明確“十二五”期間要開工建設1.2億千瓦水電的目標。這也印證了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不久前做的“十一五”規劃中未能完成的2/3的水電開發項目,將在“十二五”釋放的判斷。
張博庭稱,“十一五”期間,原規劃的水電開工量約為7000萬千瓦,但實際開工量只有2000多萬千瓦,占規劃量的20%-30%。2008-2009年,全國僅核準開工水電項目累計1000多萬千瓦,其中沒有一個大型水電項目。此前的2010年7月8日,金沙江中游金安橋水電站通過國家發改委核準,被認為是重大水電項目重新開閘的標志。隨后,魯地拉水電站、龍開口水電站等一批在“十一五”期間遭遇滯緩的水電項目審批陸續得到解禁。
而過去5年,對于水電的開發,在中國一直爭議很大。中國未來降低碳排放的壓力較大,而日本核電危機很有可能放緩中國核電的建設速度,大力發展水電也是必然的選擇。但水電建設提速需要充分考慮移民的利益。《瞭望》周刊報道稱,3月25日開始,三峽集團的向家壩水電站工程涉及的2000余移民走上街頭,表達他們對安置政策的不滿。事件至29日方平息。根本原因就是移民安置政策存在滯后性和模糊性,對新情況新問題不能及時反映,對涉及移民切身利益的一些補償問題沒有明確方案,已經公布的補償方案也難以讓移民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