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探索建立鐵路產業投資基金”有關工作,已有較好工作基礎,正在抓緊修改和完善,力爭盡快出臺。業內人士認為,鐵路產業投資基金將成為未來我國鐵路吸納民資的窗口,而鐵路體制改革的問題仍難以觸及。
在國務院的“新36條”中已有明文,將由發改委和鐵道部負責探索建立鐵路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的方式也已在部分地區開始嘗試。
今年7月,浙江省鐵路投資集團就與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共同籌建了浙商產業投資基金,浙江成了這一領域“第一個吃螃蟹”的省份。浙江省鐵路投資集團董事長余健爾接受采訪時曾表示,盡管鐵路領域存在投資回收周期長、投資回報率不高(據測算,目前年回報率不超過6%)等隱憂,但社會對鐵路管理體制、機制進行深化改革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可以從戰略布局的角度考慮以不同方式介入。
在消息中,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醫療、鐵路等領域鼓勵民間投資政策的制定進展情況。這是繼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被稱為“新36條”的《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后,相關部門首次對實施細則的起草制定做出表態。
然而對待這種融資方式,專家并不看好。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董焰表示,2008年以后,我國主要鐵路線路基本已經規劃完畢,“十二五”時期,這些線路將進入大規模建設階段。鐵路建設方面存在巨大資金缺口。但是此前多次鐵路改革嘗試中,曾經積極參與的民資都以徹底退出收場,嚴重影響了民間資本的信心。另一方面,近年來投入運行的高速鐵路整體虧損的現實也將成為基金融資過程中的主要絆腳石。
“只有鐵路體制改革是解決目前我國鐵路資產矛盾的實際途徑,而類似基金這樣的融資方式都只能是隔靴搔癢,不會起到太大作用。”董焰說。
發改委同時透露,由其牽頭負責的“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醫療事業”有關政策,已在上報國務院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若干意見(代擬稿)》中做出規定,力爭10月底前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