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爆卡”——這三個字曾是富人用來炫耀自己錢多到隨便花的專用語,如今卻成了打工一族每月面臨的“黑色壓力”。記者調查發現,很多年輕人熱衷于辦理信用卡(持2張以上信用卡),但能把每張卡用到實處的人并不多。據佛山市銀行界銀行卡部人士透露,這類人群最容易出現“大量透支、無力還款”的財務問題。
“一人多卡”現象有望得到改善。根據銀監會近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對個人償還能力與各行累計授信額度存在較大差距的申請人”將嚴格控制發卡。另外,“未滿18周歲的學生”也被列為不得發放信用卡的隊列。
●政策解讀
信用卡對三類人“亮紅燈”
按照銀監會近日發布的《通知》規定,以下三類人群被列入“發卡黑戶”:
未滿18周歲學生
銀行向學生發放信用卡應遵循審慎原則。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如父母)是否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
無穩定收入來源者
申請人應擁有固定工作,或穩定的收入來源,或提供可靠的還款保障。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條件但確有必要發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發卡適用范圍做出明確規定,建立相應的發卡管理機制。
跨多家銀行辦卡者
經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戶個人償還能力與各行累計授信額度存在較大差距的申請人,應嚴格控制發卡。
未滿18周歲人群不得辦卡
新規:發卡銀行不得向未滿十八周歲的金融消費者核發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符合條件的同一申請人核發學生信用卡的發卡銀行不得超過兩家(附屬卡除外);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愿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并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
解讀:由于以前發生過很多起學生辦信用卡后欠費不還的情況,所以有一段時期,大多數銀行都規定不得向學生發卡。但新規實際上是放松了這條限制,只禁止銀行對未成年人發卡,而對18周歲以上的學生,則可以發信用卡,只是要求學生不得持有兩家以上銀行的信用卡,而且必須有第二還款來源。
不過,如果按照新規來實行,估計學生來辦信用卡的將大大減少,因為必須要經家長同意作為第二還款來源,但家長一般會這樣想:與其當子女信用卡的第二還款來源,不如為子女直接辦一張附屬卡,這樣還能及時掌握子女的消費情況。
未經授權銀行不得收超限費
新規:發卡銀行提供超限額用卡服務,收取超限費等行為必須事先獲得持卡人授權,在得到授權之前必須提供關于超限費收費形式和計算方式的通知,并明確告知持卡人具有撤銷授權的權利。發卡銀行可對超過6個月未發生交易的信用卡調減授信額度,但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按照約定方式明確告知持卡人。
解讀:為方便客戶消費,銀行一般都會給客戶10%的超限額度,比如你的信用卡額度是1萬元,銀行會允許你刷卡透支到1.1萬元,在國外這是慣例,不需要客戶同意,國內銀行以前也都是這么做的。如果客戶未在規定時間內還款,銀行將對這超限的1000元收取3%不等的費用,最低10元。
但按照新規,今后,除非客戶授權,銀行不得收取超限費,這可能會帶來一個結果,銀行將取消超限服務。因為,對銀行來說,要事先獲得客戶授權非常麻煩,客戶如果覺得額度不夠用,完全可以臨時向銀行申請提高信用額度。目前民生等銀行對新申辦信用卡的客戶已廢除了自動給客戶10%超限額度的慣例,但前幾年辦卡的客戶仍是默認有10%超限額度的。
信用卡銷戶無需等45天了
新規: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發卡銀行應提供信用卡銷戶服務,在確認信用卡賬戶沒有未結清款項后及時為持卡人銷戶。
解讀:以前有一些銀行對未激活的信用卡也收年費,后來在監管部門的干預下都改正了,現在各銀行對未激活的信用卡都不收費。
“及時為持卡人銷戶”這一條也有很強的針對性,以前有些銀行規定,信用卡客戶提出銷戶申請后,不管是否已還清欠款,都得等45天才能銷戶,在此期間,客戶可以繼續使用信用卡,但哪怕只用一次,銷戶申請就算作廢,弄得客戶提心吊膽的,老擔心信用卡銷不掉。新規就比較合理了,只要客戶還清了欠款,銀行就得馬上給他銷戶,因為現在銀行系統都已聯網,銀行很快就能查到客戶還款是否到賬,不需要讓客戶等45天。
銀行不得外泄持卡人信息
新規:未經書面授權,商業銀行不得將持卡人信息用在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其他途徑;營銷人員應嚴格遵守對客戶資料保密的原則,不得泄露客戶信息,不得將信用卡營銷工作轉包或分包。
解讀:很多信用卡客戶都有這樣的煩惱,一旦自己的個人信息被一些機構獲知后,賣保險的、賣房子的等等都會打電話來推銷,不勝其煩。現在銀監會要求銀行嚴格保護客戶資料,不得用于其它銷售,對客戶確實是好事。但一般來說,銀行會利用客戶資料向其推銷本行發行的理財產品,或提供一些本行的優惠活動和服務信息,今后,這種做法可能要先獲得客戶書面同意才行。這個規定對保護客戶隱私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