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稱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益集大成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于7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律將對公眾在看病治療、交通事故、校園損害、產品損害、網絡誹謗、環境污染等方方面面產生深遠的影響。可以說這部法律的內容與我們每個公民的利益都息息相關。
在有關于網絡侵權的法規中,被網友稱之為最有力的“武器”——“人肉搜索”將會受到法律的限制。侵權責任法規定也有相關的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此,有不少網友對這部法規的實施感到惋惜,稱網絡監督的力量是不可小視的,它在某些方面的群眾監督力量是法律不能及的。但是隨著法規的頒布,此項措施也將被大大削減。但同時也有網友反駁到,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人肉搜索”極有可能成為一把雙刃劍,被某些心術不正的人利用而誤傷無辜。
不僅包括網絡侵權責任,更多保護個人隱私的提法在這部法律中得到體現,諸如“泄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據悉,為保證人民法院統一正確適用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此前曾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法院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侵權責任法的學習,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進行業務培訓,在侵權責任法施行前對全體民事審判人員和執行人員輪訓一遍。
人肉搜索引擎最早起源于貓撲網,是指利用人工參與來提純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種機制,實際上就是通過其他人來搜索自己搜不到的東西,與知識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強調搜索過程的互動而已。搜索引擎也有可能對一些問題不能進行解答,當用戶的疑問在搜索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時,就會試圖通過其他幾種渠道來找到答案,或者通過人與人的溝通交流尋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