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0日開始,天津開發區質監局組織督查小組,對區內部分重點監控單位進行監督抽查和安全檢查。
此次檢查主要包括充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單位、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廳、食堂、飯店,以及賓館酒樓、大型商場的電梯、起重機械、鍋爐等。檢查共出動工作人員19人次,檢查賓館酒店3家,氣體充裝單位1家,生產單位5家,液化石油氣使用單位30家。
檢查結果表明,多數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能夠按照《特種設備全監察條例》及相關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生產,特種設備在檢驗有效期內使用,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使用單位的氣瓶(含液化石油鋼瓶)由有充裝資質的充裝單位提供。但同時也發現個別企業存在執行規章制度不嚴、特種設備過期未檢驗的問題,質監局已責令企業立即進行整改,并監督落實。針對部分個體餐館使用無資質充裝單位的液化石油氣問題,質監局向區內液化石油氣用戶提供上年度通過資質審查的充裝單位的名單,要求其選用有資質單位產品。
大檢查活動開始以來,已有86家特種設備使用單位、35家氣瓶使用單位、2家特種設備制造單位完成本單位安全檢查的自查工作,向質監局遞交了自查報告。質監局將在今后的檢查中繼續對重點單位、重點設備開展復查、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