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海日前公布了新制定的《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并將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規定了禁止乘客攜帶自行車、寵物進站乘坐地鐵,同時要求乘客主動配合安檢。
據悉,到2010年上海世博會召開前,上海將建成11條軌道交通線路組成的地鐵網絡,總運營里程可望達到424公里,日輸送旅客超過500萬人次。為了確保地鐵安全運營,上海制定出臺了《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確保車站、車廂內設置的報警設備、滅火設備、安全標志以及視頻安全監控系統等安全設施正常完好;明確劃定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的范圍,明確辦理安全保護區內作業許可的條件;針對軌道交通列車故障頻發,對列車駕駛員、調度員、行車值班員、車站工作人員的安全職責提出細化要求;針對軌道交通日常運營中,有部分事故或事故隱患是由乘客的不當行為引起的,規定了禁止乘客攜帶自行車、貓、狗等寵物進站、乘車等;規定明確了運營單位對乘客的安檢要求,并規定拒絕不配合接受安全檢查的乘客進站、乘車;對應急救援機制和安全事故處理作了專章規定,包括相關管理部門和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制定相關軌道交通應急預案和處置突發事件。
目前,《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全文已在“中國上海”門戶網“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等渠道公布,公眾和聽證代表所提意見和建議的采納情況將于《辦法》正式施行前,在相關網站上統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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