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搬運機器人,作為智能工廠物流的核心設備之一,在工廠物流自動化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AGV裝備有自動導引裝置,可以保障系統在不需要人工引航和任何固定標記物的情況下,沿著靈活多變的路徑自動行駛,并躲避行進路徑上的障礙物和人員。
AGV安全控制系統的重要安全功能
隨著AGV應用需求的不斷增長,國內外涌現出了許多優秀的AGV制造商以及能夠提供相關解決方案的供應商。專門針對無人駕駛工業車輛及其系統安全的ISO 3691-4標準也于2020年正式發布實施,填補了行業標準的空白。
ISO 3691-4:2020在延續EN1525技術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安全架構,拓展了安全功能要求,對AGV的安全控制系統和使用場景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涉條目更為細致、具體和全面。在新標準中規定了作業區域的安全要求,以便卡車能夠安全運行。
1. 作業區域
應在AGV行進道路的兩側提供至少0.5米寬,2.1米高的間隙空間。該間隙空間是在AGV行進道路和沿路相鄰的固定結構之間測量而得。
2. 作業危險區域
間隙空間不足的區域或人員檢測手段無法提供保護的區域被指定為“作業危險區域”,并做出相應的標記。作業危險區域應通過適當的標志或對地板/地面的標記來明確標示,應避免與其它標記和標志混淆。
在這個作業危險區域,卡車的速度應符合標準中表A.1和表A.2的規定,卡車應發出額外的聲音和/或光學警告。
如果間隙空間不足且沒有至少0.5米寬和2.1米高的行人逃生通道,則應啟動人員檢測系統來確保能夠探測到處于ESPE的安全區域邊緣和周圍物體之間180mm以內的區域,以檢查該區域內是否有人員。
3. 限制區域
間隙空間不足且人員檢測系統無法進行保護的區域應被指定為“限制區域”并作相應標記。
限制區域應采取以下措施:
a)區域用標志和地板/地面標記清楚地標示
b)區域內只允許經過特定危險性培訓的授權人員進入
c)區域內不能包含任何工作場所
d)區域周邊配備符合ISO 13857和ISO 14120的固定式防護裝置,并且防護裝置的高度至少為2.1米。
e)區域應裝有可移動的防護裝置(門)為授權人員提供通道。
4. 封閉區域
一個可以屏蔽人員檢測系統并允許AGV以任何速度運行的區域應被指定為“封閉區域”并作相應的標記。封閉區域應采取以下措施:
a)區域用標志和地板/地面標記清楚地標示
b)區域內僅限授權人員進入
c)區域內不能包含任何工作場所
d)區域周邊配置符合ISO 13857和ISO 14120的固定式防護裝置,并且至少有2.1米高
e)區域應裝有帶防護鎖定功能的可移動式聯鎖防護裝置(門)為授權人員提供通道。
5. 負載裝卸區
該區域應只能在指定的位置和卡車位置安排進行負載裝卸的操作。負載裝卸區的設計不能防止人員受到傷害,該區域應被視為作業危險區域。
新標準中還針對AGV的行進路線兩側的間隙空間,人員檢測系統的啟停,AGV的最大運行和區域的劃分羅列了如下表格,為了AGV能夠更高效、更安全地在工廠內部運行,同時讓工廠員工能夠更好地避免與AGV發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安全激光掃描儀:AGV安全防護的“當家花旦”
安全激光掃描儀作為檢測AGV行進路徑中的人員或物體的安全裝置,可在AGV高速運行時提供安全性且不影響生產效率,保護人和物的安全。皮爾磁的安全激光掃描儀PSENscan掃描角度可達275度,保護區范圍寬度可達5.5米,不但警告區域和保護區域可自由配置,還具有超強的環境自適應的能力,非常適合AGV的安全控制回路集成,特別適合于多個區域的防護監控。
在實際應用中,借助兩個PSENscan即可實現360°全方位的安全保護。在AGV行進過程中,PSENscan可根據當前的行駛路徑靈活切換到合適的保護區或警告區,即使在AGV轉彎時也可確保安全,與此同時,PSENscan還可測量所處環境中與物體的距離,此信息可用于為自動導引車直接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