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智能船舶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1年)》《智能航運發展指導意見》,充分發揮標準對推進智能船舶發展的指導、規范、引領和保障作用,工信部組織有關單位編制完成了《智能船舶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于近日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意見稿》提出建設目標,第一階段(2020 年至2021 年),智能船舶術語定義、分 級分類等基礎共性標準形成支撐,信息感知、通信協議與接口、數據傳輸與交換、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數據處理、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應用標準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設計、智能船載系統及設備、智能船舶測試與驗證標準初步滿足實船建造需要,完成約60項標準研究與編制,主導研制國際標準立項數量不少于5項,夯實基礎,滿足智能船舶輔助決策、安全防護等要求。
第二階段(2022年至2025 年),智能船舶基礎共性、關鍵技術應用、智能船舶設計、智能船載系統及設備、智能船舶測試與驗證專業標準體系基本形成,岸基服務、運營管理標準配套完善,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標準總數約120項,主導研制國際標準立項總數約10項,滿足智能船舶設備智 能化升級、測試與驗證能力提升以及實現遠程控制等要求,引領智能船舶、智能航運、智能服務與監管產業發展。
船舶制造業是典型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在中國,船舶制造業90%以上的設備制造以人工為主體,自動化率僅為日韓的30%。廉價勞動力曾一度是中國作為世界三大造船大國之一的一大優勢。
數據統計,在船舶制造的成本構成中,人工成本占到全船成本的30%左右。船舶制造業若能“機器換人”,不僅能解放造船工人,同時也能推動造船生產流程脫胎換骨,提升造船效率,確保生產周期,緩解成本壓力,從而提升我國造船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實現從造船大國到造船強國的轉變。
對于船舶工業而言,船舶的建造環節為機器人提供了鋼板切割、焊接、涂裝、裝配、搬運、碼垛等多種生產加工場景,但是機器人技術在造船業的應用進程較為緩慢。
船舶行業作為與經濟波動相關性較強的周期性行業,在經歷了2005年至今10多年的行業衰退和市場持續低迷后正在逐漸復蘇。大力推廣機器人,是未來船企提升生產效率和企業競爭力的主要途徑,也是造船業實現智能制造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