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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能源汽車十大政策:倒逼產業技術升級(下)

時間:2019-01-08

來源:網絡轉載

導語:2018年,傳統燃油車市場接連下跌,2018年的車市遭遇了近幾年來最強烈的“寒冬”,然而,燃油車市場出現的零增長甚至負增長態勢,并沒有波及到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

2018年,傳統燃油車市場接連下跌,2018年的車市遭遇了近幾年來最強烈的“寒冬”,然而,燃油車市場出現的零增長甚至負增長態勢,并沒有波及到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相對于傳統燃油車市場的銷量寒冬,新能源汽車市場則表現出逆勢高速增長的狀態。

從2009年國家出臺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后,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迅速發展成全球第一大市場。僅僅6年時間,從2012年的1.28萬輛,發展到目前的超過100萬輛,產業迅速發展的背后,離不開政策在背后的導向和推手作用。2018年是政策密集發布的一年,以下盤點了2018年新能源汽車十大政策(下),以供業者參考。

新能源汽車

6.發改委、商務部:取消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

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今年7月28日起施行。汽車領域,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同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目錄》)中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廢止。

2018年版負面清單,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主要開放措施包括:一是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干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等。

二是基本放開制造業。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船舶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制造、修理各環節。飛機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干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等各類型。

取消新能源汽車行業外資股比限制,表明我國新能源汽車已成為近年來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一個重要支柱行業。同時,從這項舉措中也看見我國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實現跨越發展、搶占先機新能源汽車重要陣地得成就,中國汽車企業迎來更加開放的政策的同時,也需要提升自身的產品競爭力和外資博弈。

該措施的公布,或將推動國外交通運輸行業大型制造商在華投資力度,也推動了特斯拉此類廠商加速在華建廠。這將加速中國對外開放格局,使得中外企業在公平的環境下實現共同發展,從而推動實現全面開放的新格局。

這些政策成為刺激包括新能源汽車車企在內汽車廠商的二次革新,對中國汽車產業來說,首先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意義更加重大,這讓中國汽車企業可以更近和世界汽車巨頭同步競爭,這樣的革新可能會包含制造工藝、人力資源、材料工藝,制造機械、管理經驗的革新,同時這個政策的出臺會我國汽車行業將迎來更多機遇也將面臨更多挑戰。

新能源汽車

7.工信部發布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通知

8月7日,工信部下發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示范城市要對自2009年以來推廣應用的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對充電基礎設施,對公共領域推廣應用的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對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停放及電池箱的存放場地及配套管理措施進行調查。

此后9月4日,工信部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客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9月25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開展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將重點對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產品的IP防護失效、車輛泡水、車輛碰撞、線束連接松動、頻繁充放電、長期擱置以及工作行駛環境惡劣的車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生產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各企業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將排查結果上報裝備工業發展中心。針對可能的弄虛作假情況,《通知》明確,最為嚴重的將采取暫停或取消推薦車型目錄、企業及產品公告等處罰措施。

此外,車輛安全預警及重大安全事故調查機制將正式啟動。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將聯合有關單位,不定期抽查企業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貨車監控平臺預警體系運行情況,并將結果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企業應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相關監控平臺建設和運行監控工作,能夠對產品異常狀態進行監控和預警,并能即時上報地方和國家平臺。

2018年以來,新能源汽車起火事故頻發。根據工信部排查通知要求,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貨車發生起火、燃燒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6小時內)主動上報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工作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并及時展開事故調查,調查結果留存備查;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將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聯合相關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與企業共同開展事故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進行處理。對發生的起火、燃燒事故,相關生產企業應于2018年10月底前將事故調查情況報送到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作為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行業管理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的依據。

自2018年以來,國內發生的電動車起火事故近50起,事故范圍涉及到乘用車、客車、物流車等不同車型。新能源汽車起火爆炸事故頻發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工信部發布對新能源汽車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工作通知,是對行業發展的一種監管手段。如果2019年補貼政策繼續提高動力電池能量密度的技術門檻,屆時新能源汽車的起火事故將更加突出。市場的監管手段和機制還會繼續深入。未來,預計新能源汽車的監管力度具體還將從安全排查、健全安全規范標準、完善體制機制等三方面著手。

新能源汽車

8.新版汽車準入管理辦法發布

12月6日,工信部公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0號,下稱《辦法》),并將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43號)同時廢止。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簡化企業和產品類型、優化準入管理流程、建立開放的檢驗檢測制度、針對新業態發展需要的新制度、貨車委托生產管理制度、完善監督檢查措施等七大方面。

具體下來,新《辦法》簡化了企業和產品準入類型。生產企業方面,將原來過于細分的十九類生產企業和產品,簡化為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六個大的類別,企業獲得某一個類別的準入后,生產該類別之內的產品,無需再次申請企業準入。產品準入方面,推行車輛產品系族管理,鼓勵企業對同一系族的車型產品按照系族申請產品準入,大幅減少準入產品型號。

在優化了準入管理流程方面,新《辦法》減少了準入需要提交的材料,生產企業準入僅需向工信部提交準入申請書、辦理完成投資項目手續、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簽署的生產承諾書;而在產品準入方面,企業需向工信部提交產品情況說明、產品主要技術參數、產品檢驗資料和產品商標說明材料。此外,新《辦法》還將推行備案管理,對已經取得準入的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等事項以及已經取得準入的車輛產品變更產品參數的,由原先的重新申請公告改為備案管理。

而在之前車企抱怨最多產品檢驗檢測上,新《辦法》要建立開放的檢驗檢測制度。生產企業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檢驗;車企選擇取得國家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即可。此外,已經實施3C認證的汽車零部件,直接采用認證結果,無需再提交檢驗報告。新《辦法》還鼓勵有條件的集團開展車輛產品自我檢測。

新《辦法》還特別針對新業態發展需要制定了新制度。集團化管理方面,簡化集團下屬企業準入審查要求,集團成員企業可以委托企業集團內部取得同類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其他企業生產其取得準入的道路機動車輛產品;工信部可以簡化其成員企業的準入審查要求。

自1985年起,我國汽車主管部門開始實施車輛生產目錄管理。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為行政許可事項。在新能源、智能技術、網聯技術加速發展的當前,傳統汽車技術的管理辦法已經不能實現快速適應。新的政策中,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原因,不能滿足本辦法規定的準入條件的,企業在申請準入時可提出相關條件豁免申請……

相對舊版的管理辦法來說,新政不再一板一眼管理,而是靈活處理,特事特辦,這對于前瞻性、創新性、戰略性技術的發展都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此外,新的管理辦法還在諸多細節上進行了調整和優化,比如產品類別、開放檢測、事后監管等。

對造車新勢力來說,新政出臺后,代工的合法化將解決新勢力造車選擇代工方式的后顧之憂,企業可以更安心地投入生產研發。此外,也緩和一些生產企業產能過剩的現象,一個缺,一個補,使得雙方資源實現高效共享;對于整車企業來說,審批制度和質檢過程的優化,企業能夠更有效地縮短中間申報過程,降低企業管理成本等。新政在原有基礎上更加與時俱進!

新能源汽車

9.《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

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在官網公布了與國家能源局、工信部、財政部共同制定的《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該計劃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進一步優化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環境和產業格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力爭用3年時間大幅提升充電技術水平,提供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加快完善充電標準體系,全面優化充電設施布局,顯著增強充電網絡互聯互通能力,快速升級充電運營服務品質,進一步優化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環境和產業格局作為行動計劃目標。

行動計劃中提出:充分發揮中國充電聯盟等行業組織的作用,積極促進充電設施行業向規模化、規范化、多元化方向發展,促進創新,提質增效。通過開展自愿性產品檢測認證、行業白名單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門嚴格產品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督,引導充電技術進步,提升充電設施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和行業自律。推動國家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加快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的信息互聯互通。

《行動計劃》指出,近年來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快速發展,已建成充電樁數量超過60萬個。但是充電樁的數量與新能源汽車是不匹配的。多年來當前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尚處于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充電基礎設施依然面臨著建設落地難、運營效率低等問題,仍是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短板之一,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在現階段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性能難以在短期內取得實質性技術突破、單次充電行駛里程難以快速實現顯著提高的情況下,充電樁作為新能源汽車必不可少的實用配置,直接決定了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該行動計劃的針對新能源充電樁當前面臨的行業困境提出相對應的要求,這對新能源充電樁的建設和發展提出了更科學合理的要求,有利于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配套設施的發展和完善。

新能源汽車

10.財政部:2019起取消新能源車用電池等進口暫定稅率

12月24日,國家財政部發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取消有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單體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12月22日《2019年進出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中鋰、鈷酸鋰等原材料2019年暫定稅率均有不同程度下調。

財政部發布消息,為積極擴大進口,削減進口環節制度性成本,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國將對700余項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這其中就包括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單體。

最新政策將取消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單體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繼續對國內發展亟需的航空發動機、汽車生產線焊接機器人等先進設備、天然飼草、天然鈾等資源性產品實施較低的進口暫定稅率。

目前,在新能源汽車的大力推廣、數碼電子產品的加速普及下,我國鋰電池產量大幅增長,已成為全球鋰離子電池快速發展的市場之一。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國鋰電池產量累計達到113.90億只,超過2017年全年111.13億只的產量。

鋰電池雖然發展較快,但出現成本高居不下、產品性能不理想等情況,尤其是電池穩定性、安全性、充放電時間、續航能力等對鋰離子電池發展形成一定抑制。目前鋰離子電池主要從提高比能量密度、比能源功率等方面入手,改善電池性能,這需要鋰離子電池的持續技術投入和進步,也意味著鋰電池未來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取消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電池單體的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這意味著今后國外優質產品將參與國內電池市場競爭,價格進一步下挫的概率很大,行業現有格局面臨沖擊。

總體而言,我國電池行業集中度已有明顯提升,不具備技術實力的中小企業將逐步被淘汰,產能優勢的企業市場占有率不斷提升,行業洗牌仍在繼續。但值得關注的是,隨著國外電池生產企業進入中國建立合作生產線,未來國內企業將面臨國外企業搶占中國市場帶來的巨大壓力。

不過,并非所有電池市場都遭遇沖擊。例如,動力電池行業具有較高的資金壁壘、市場壁壘和技術壁壘,同時還須通過各種安全測試并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這些行業壁壘能一定程度緩解競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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