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初審議完改制方案三個月后,國家電網公司(下稱國家電網)宣布已完成改制工作。
12月7日,國家電網官網發布消息稱,已經取得工商部門于11月30日頒發的改制后的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總部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完成,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公司名稱由“國家電網公司”變更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國家電網稱,包括公司總部和需改制的21家二級單位、123家三級及以下單位公司制改制任務全部提前完成,標志著公司深化改革正式進入新的階段。
公司制改革,是指將原先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公司制企業,實現出資人所有權和企業法人財產權的分離。
國家電網表示,公司制改制有利于公司真正成為獨立市場主體,激發企業活力和動力,加快形成各司其職、各負自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等。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曾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公司改制后,原先由企業法登記的企業,改為公司法登記的企業,改制的關鍵在于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開,真正實現市場機制,而不是政府管理下的計劃體制。
李錦認為,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的目標,是在《公司法》的要求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以及市場化的運營體制。
因涉及資產體量龐大,國家電網改制備受業內關注。截至2016年底,國家電網資產約3.39萬億元,全口徑用工總量達166.7萬人。9月7日,國家電網總部召開了職工大會,審議了公司改制方案,表示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改制任務。
今年7月,國務院提出了《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年底前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要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
在國務院的要求基礎上,國資委對改制工作又設立了具體時間表:央企母公司的改制方案需于9月底前報國資委,子公司按企業規定程序報批,確保11月底之前工作全部完成。
除國家電網外,國家電力投資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等央企也均在改制范圍內,將陸續完成改制工作。
數據顯示,截至7月底,近5萬戶中央企業子企業中,有約3200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101戶中央企業中,仍有69戶集團公司為全民所有制企業,其中就包括了國家電網、三峽集團、以及五大電力集團等公司。從資產層面上看,50萬億元的國有資產中,超過13萬億元資產未完成改制,其中集團總部達8萬億元,所屬各層子公司將近5.66萬億元。
業內普遍認為,央企實現公司制改制,可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央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