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無人機的“黑飛”,中國和美國對此都采取了相應措施予以應對,與中國正加強監管不同,美國的管理措施今日卻遭到了“挫敗”,部分條款被法院判定違反了此前通過的法案。兩國無人機管理未來的走向將值得關注。
隨著無人機產業飛速發展,無人機正逐漸成為大眾化的消費品。無人機的普及化雖然推動了多領域的進步,也豐富了民眾的生活,但是其潛在的安全威脅性正愈發嚴峻。由此,加強監管就成了當務之急。
全球各國,特別是無人機產業發展成熟的國家,無人機正相對地漸成泛濫之勢。無數無人機正自由地翱翔在天空中,卻渾然忘了其對公共安全造成的潛在威脅有多大。
前不久,我國爆發的一輪無人機擾航事件,讓無人機“黑飛”瞬間處在了風口浪尖,也讓公眾和政府都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于是,無人機實名制正大步踏來。
日前,據民航局通報,民用無人機登記注冊系統的開發已初步完成,并上線運行。同時,民航局表示,6月1日起將正式對最大起飛重量在250克以上的無人機實施登記注冊。
此外,據相關媒體報道,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通航分會工作人員透露,國家空管委正在牽頭起草一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具體管理規定,規定將明確對未按規定進行無人機實名登記的行為給予處罰,該規定將是國家層面對無人機管理的最高行政法規。
在國際上,實名登記早已成為通行規則。美國于2015年底開始無人機實名制登記,沒有實名制登記將受到嚴重處罰,包括罰款甚至判刑。我國無人機實名制登記管理辦法實施以后,應也將對不登記行為進行處罰。
但是在我國加強無人機監管的同時,美國卻遭遇了不小的尷尬,監管力度或將受到重挫。據媒體報道,近日美國華盛頓的一家法庭裁定,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去年推出的無人機機主登記制度,違反了國會在2012年通過的一項法案《聯邦航空管理局現代化和改革法案》,這項法案不允許聯邦航空管理局針對那些以業余興趣、娛樂為目的而使用的無人機進行監管。這一裁定將導致FAA無法對非商用無人機進行實名制等監管措施,其在去年12月份推出的無人機實名制度將很可能面臨被調整的境地。
按照美國知名智庫布魯金斯學會技術創新中心的高級研究員約翰·維蘭斯納(JohnVillasenor)在2012年給出的解讀,聯邦航空管理局不能監管的部分應當歸類為模型飛機。跟無人機的界限在于,模型飛機飛行高度在視野可見范圍內,并且全程被操控員操控。
當前,我國的無人機監管雖然在不斷加強,但是“九龍治水”的局面還未得到解決。如何把不同分類的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置于統一管理仍是一個亟需解決的課題。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國的無人機監管力度仍然處在升級的過程中,具體監管措施也在不斷完善,不過美國所面臨的無人機管理制度遭到否決的情況也值得國內管理機構和業內參考,以便做出更好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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