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意見》精神,搶抓國家推進煤炭行業去產能的重要窗口期,促進貴州省煤炭行業結構優化和產業轉型升級,貴州省政府6月24日發布的《貴州省推動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要培育壯大煤礦主體企業,到2020年,煤礦單井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煤礦主體企業規模達到300萬噸/年以上,其中:規模3000萬噸/年以上的主體企業2家,500萬噸/年以上的主體企業10家。
從2016年起,用3至5年時間關閉退出煤礦510處、壓減煤礦產能7000萬噸以上;到2020年全省煤礦總數減少到750處,產量控制在2億噸左右。
同時加快煤礦機械化改造,到2017年底,全省大型煤礦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100%,中型煤礦采煤機械化程度超過80%,小型煤礦采煤機械化程度超過50%。對不具備機械化開采條件的煤礦一律限批,并引導其關閉退出。到2020年底,全省符合條件的生產煤礦全部實現機械化采煤。
此外,要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在建煤礦項目應按一定比例與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掛鉤,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后方可投產。
嚴格執行煤礦建設生產違法違規聯合懲戒機制,對所有未核準的煤礦建設項目和各類證照不全的生產煤礦堅決依法依規停產停建,堅決打擊私挖濫采和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煤礦開展明察暗訪,并嚴肅問責。
加強礦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全省東西貫通、南北銜接的煤炭集、疏、運系統,加快推進全省所有礦區道路與煤炭外運通道公路、鐵路、水路有效銜接。鼓勵煤礦與用煤大戶建設長距離皮帶、管道運煤系統。
《意見》表示,要以中央獎補資金為依托,按企業隸屬關系原則并根據化解過剩產能任務量,多渠道整合籌集地方獎補資金,除按國家規定實行“因素法”分配外,中央和地方獎補資金要重點保障煤礦職工分流安置,確保所有煤炭企業退出后獎補資金按時撥付到位。
《意見》明確,要加強對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將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引入第三方機構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建立考核機制,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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