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在京發布《2015年度全國進口舊機電產品質量狀況》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5年在檢驗監管過程中,全國有130738.96萬美元的舊產品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整改合格;有944.60萬美元的產品因以舊充新等問題被責令銷毀或出具相關通知書由海關退運。
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司長孫文康表示,在檢驗監管過程中“以舊充新”的情況還時有發生。部分首次進口設備企業對舊機電產品的定義和進口舊機電產品的相關規定不了解,客觀上造成了以舊充新。此外,由于部分企業缺乏安全生產意識,導致舊機電產品維護、使用不當,從而存在安全風險。
進口舊機電產品質量狀況引起關注
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舊機電產品的進口量越來越大。進口舊機電產品作為工業基礎裝備中的一部分,在不同時期為彌補國內相關技術和設備的空白、推動我國工業產業發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補充作用。但是進口舊機電產品也存在著與我國現行有關產品安全、衛生的技術法規不符的情況,同時進口過程中個別商人將一些對環境存在高污染、對人類生命安全和健康存在高危害的產品輸入國內,不僅污染環境,危及人類和動植物生命、健康以及生產安全,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孫文康表示,為此,質檢總局與商務部、海關總署等多部門聯合,對不同的舊機電產品采取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允許進口等不同的管理措施;同時,為加強對進口舊機電產品的監督管理,質檢總局還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章,逐步建立和完善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制度。此外,為落實國務院減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的要求,質檢總局積極貫徹落實國發〔2014〕50號決定的要求,取消了對進口舊機電產品實施備案管理的行政審批。
據了解,質檢總局自2002年起,對國家允許進口的舊機電產品建立了以“備案、裝運前檢驗、到貨檢驗、后續監管”四個環節為基礎的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體系,有效保證了進口舊機電產品在安全、衛生、環保等方面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現階段,我國引進舊機電產品總體質量水平穩步提高,安全狀況不斷改善,經營秩序明顯好轉。
274批進口舊機電不合格
白皮書通報了2015年度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方面的統計數據和信息,以及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情況。
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檢驗檢疫部門共實施進口舊機電到貨檢驗52150批,涉及金額435377.73萬美元。最終檢驗不合格274批、涉及金額489.57萬美元,占金額的0.11%。共有130738.96萬美元的舊產品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整改合格;有944.60萬美元的產品因以舊充新等問題被責令銷毀或出具相關通知書由海關退運。
舊機電產品涉及的種類包括:機械設備、電氣、電子產品以及儀器儀表等。
白皮書指出,2015年檢驗發現的進口舊機電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為:機械電氣安全問題和衛生環保不合格問題。其中,機械電氣安全問題比較突出。例如,機械危險部位無防護裝置;安全防護功能失效;壓力系統無失壓保護措施及報警裝置;可接觸到的部分存在易傷人的銳角、利棱等。
在舊機電產品衛生環保方面,衛生環保不合格問題時有發生,如舊生產設備未進行衛生除污,夾帶加工碎屑、油污、切削殘液等;遺留改裝翻新產生的廢棄物、夾帶舊生活用品、生活垃圾等;檢出禁用物,如制冷劑中使用禁用的氯氟烴物質。
此外進口舊機電產品還存在品質缺陷問題。例如,產品標志標識缺失、生銹、脫漆、污垢、劃傷等;因其制造年限較久,性能不能達到行業當前生產要求等。
孫文康表示,2016年質檢總局仍將以“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為方針,加強進口舊機電產品能源效率的研究,將一些高能耗、低效率的舊機電設備或將國外舊的高能耗的生產線拒于國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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