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政策寵愛于一身的新能源汽車,經歷了2015年的爆發式增長之后,迎來補貼政策新的轉向。我國現行的中央新能源補貼政策是2015年4月發布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在經歷了新能源汽車“騙補”時間爆發之后,新能源汽車方案的調整勢在必行。由于中央新能源補貼政策遲遲不出臺,地方也在等待中央政策的落地,目前新能源汽車銷售受到很大影響。騙補風波之后,中國新能源汽車政策需要自上而下的反思,找到“騙補”的根源在哪里并制定相應的對策,不要再出現悖論式錯誤以及政策與市場脫節的現象。
癥結在哪里?
“能騙補的車設計都比較簡單,只是進行簡單的改裝,地盤、車身基本都沒動,只是把動力系統改成電池系統,這樣的車開發費用不高,技術非常簡單。”王秉剛表示,這種造車方式造出的汽車能獲得補貼并在社會上運行,暴露出制度設計上還不夠完善。
國家雖然大力補貼新能源汽車產業,但補貼卻沒有很嚴格的產品參數,質量檢驗等補貼標準區分,只要是“電動汽車”,在生產、銷售等環節采取一刀切的補貼,正是這種一刀切的補貼使得真正刻苦攻堅,研發創新的企業“吃了虧”,卻肥了鉆了空子的車企。
為了完成新能源汽車推廣的目標和任務,相關部門在政策的制定過程中不夠謹慎。
一個較大的隱患便是在補貼申請時和發放后,缺乏監管。主要表現為,有些企業實車的技術參數與公告標準嚴重不相符,照樣也能拿到補貼;企業是否用于專門的項目、如何使用都沒有相應的監管制度來監督管理;而管理部門如何處罰企業,如何回收補貼資金,也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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