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表示,新能源汽車騙補不是大規模事件,但“不管有多少輛,發現一起,絕對處置一起”。他強調,國家財政補貼并未全部到位,對于騙補企業,沒補貼的錢不會下發,已補貼的錢一定要扣回。要依法進行處置,直至取消這些企業的資質。
眾所周知,新能源汽車推廣在我國才剛剛起步,如果出現嚴重的騙補現象,顯然是不利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特別對那些旨在潛心研究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節能降耗、安全保障等的企業,會受到嚴重沖擊。
事實也是如此,從這些年來財政資金補貼,特別是新興產業的補貼來看,確實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騙補、亂補、瞎補、盲補現象。特別是前幾年的光伏行業補貼,不僅造成了財政資金的大量浪費,還造成了光伏行業的盲目投資、盲目建設、盲目跟風,引發光伏行業的惡性競爭,且這樣的后果,至今沒有得到有效修復。
那么,為什么在國外能夠對產業發展起到積極助推作用,能夠推動企業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的政策,在我國卻常常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呢?除了財政補貼資金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呢?顯然,管理只是一個方面,對如何發展新興產業、如何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如何利用財政資金激勵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攻關等方面,也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
我們注意到,無論是光伏還是新能源汽車,都是以產量來衡量補貼標準、補貼水平、補貼金額的。也就是說,只要完成的量越大,獲得的財政補貼資金就越多。自然,企業也就不可避免地會在量上做文章,以期獲得更多的財政補貼資金。
以光伏補貼為例,最早的辦法是發一度電給一份補貼。這也意味著,企業發的電越多,補貼的資金也越多。至于這些電發出來以后能不能上網使用,一概不管。結果,發的電越多,發出的補貼越多,浪費的資源就越多,損失的電也越多。算算賬,光伏行業做出了很大“貢獻”,實質上卻造成資源的大量浪費。雖然后來調整和改進了補貼方法,以最終的用電量來進行補貼。一方面,牛已過了河,補貼的大頭已經發了出去,該浪費的也已經浪費了,亡羊已經補不了牢;另一方面,光伏行業已經出現了過度競爭,區區補貼已經難改光伏行業的衰落與衰敗。
事實上,財政對光伏行業的補貼,從起步起就是方法不正確、導向不明確、目標很模糊的,是只顧眼前、不顧長遠的,就是一種趕時髦、求效應的工作方式。想一想,為什么會有那么多完全不具備條件的企業投資光伏產業,為什么這些企業同樣能夠獲得大量的財政補貼資金,不就是因為財政資金補貼辦法很模糊、方法過簡單、標準過低下、很不講究補貼策略嗎?相反,如果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財政資金補貼辦法時,不僅看發電量、用電量,還要看技術含量,譬如轉化率、衰損率等,迫使企業不僅要在量上做文章,更好在質上下功夫。那么,拉上幾個人就搞光伏的現象就不會發生,許多假的和劣質光伏企業就不會出現,最終也就不會造成如此大的損失以及行業的惡性競爭。正是因為財政資金補貼只講量、不看質,才直接導致光伏行業的盲目投資、盲目建設,導致后來的過度競爭、惡性競爭。
現在,新能源汽車補貼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亦即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補貼,只看銷售的數量,而不看這些新能源汽車的技術含量、安全性能,不看這些新能源汽車與國際同類產品的競爭力,特別是核心競爭力。那么,對企業來說,就不會在新能源汽車的技術研發、安全性能、電池的利用效率等方面下功夫,而只會在汽車的生產和銷售數量上做文章。恰恰是,對新能源汽車行業來說,按照中國制造2025的要求,最急需解決的是技術創新、安全保障、競爭力提升。那么,財政補貼資金也就應當依據這樣的要求,制定具體的補貼標準、補貼方式,至少拿出一半資金來補貼技術、標準、電池性能、安全保障等重點環節,以及在這些方面有明顯優勢的企業與產品,而不是普降甘霖、雨露均沾。否則,光伏行業的覆轍就會在新能源汽車行業重蹈。
財政對新興產業的政策扶持、資金支持,需要考慮當前的利益,考慮占領市場,考慮穩定經濟增長,但更需要著眼長遠,把新能源汽車做成能夠象高鐵、特高壓、核電一樣可以在國際上競爭的行業。那么,財政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補貼,就不能走老路、用老方法,而必須創新。騙補當然是一種惡習了,如果不改進補貼方法,縱然能夠暫時扼制住這樣的行為,也不會對行業發展產生多大的效用。只有補貼方法的改進,把財政資金更多的補貼到技術創新、性能提升、功能改善、效率提高、安全保障等方面,補貼的效率才會最大化,中國新能源行業的明天才會更加美好,才不需要整天跟在別人的后面跑,甚至連個零部件都要從國外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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