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使出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揭開最后面紗。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6大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
上述文件分別是:《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
其中《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有利于更多的用戶擁有選擇權,提升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在本輪電改所涉及的諸多事項中,售電側放開最為各方關注,也被市場視作本輪電改的最大紅利。
根據配套文件,售電側改革后,參與競爭的售電主體可分為三類:一是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二是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三是獨立的售電公司,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不承擔保低供電服務。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對售電側市場的準入和退出機制作了創新性安排,這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亮點。
在準入機制方面,將以注冊認定代替行政許可的準入方式,以降低行政成本,實現有效監管,提升工作效率。
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9號文”),被譽為“啃硬骨頭的改革”正式拉開帷幕。由于9號文只是綱領性文件,并不涉及具體操作細節,使得此次公布的6個核心配套文件備受業內關注。
談及電力體制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此前曾表示,首先要推進改革試點。先要開展輸配電價試點,此次電力體制改革一個重要內容是要實現發電、供電和用電之間的直接交易。實現直接交易一個重要的前提是要獨立的核定輸配電價,從這個意義上說,核定獨立的輸配電價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關鍵問題,所以首先要啟動電力輸配電價的試點。
自9號文公布后,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區域不斷增加。目前,深圳、內蒙西部、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省(區)已被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批復同意云南、貴州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配套文件提出,將逐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凡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地區,直接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試點,盡快覆蓋到全國。
從2002年算起,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已走過13年。
據了解,該6大配套文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和中央編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國資委、法制辦等部門制定,經報請國務院同意,并經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電力專題)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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