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記者從省扶貧辦獲悉,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決定利用6年時間(2015—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光伏扶貧工作,并將山西省列為首批試點省份。目前已確定臨汾市汾西縣、大寧縣、吉縣和大同市天鎮縣、渾源縣作為首批光伏扶貧試點縣,率先開展光伏扶貧試點工作。
開展光伏發電產業扶貧工程,首先要實施分布式光伏扶貧,支持片區縣和國家貧困縣內已建檔立卡貧困戶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增加貧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片區縣和國家貧困縣將因地制宜開展光伏農業扶貧,利用貧困地區荒山荒坡、農業大棚或設施農業等建設光伏電站,使貧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按照光伏扶貧工程實施方案,國家將建立國家統籌、地方配套、銀行支持、用戶出資等多種資金籌措機制,統籌電站建設和分布式光伏建設;光伏扶貧優先列入光伏發電年度開發計劃,單獨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