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贛州供電公司了解到,為提高光伏發電并網服務水平,確保光伏發電后低壓配電作業安全,9月上旬,贛州市在全省率先出臺涉及光伏發電低壓作業暫行規定,對光伏發電報裝、接入系統、運行檢修等低壓作業工作明確服務實施細則,細化安全作業標準。
規定指出,市(縣)供電公司在受理客戶光伏發電并網申請時,要嚴格控制光伏發電并網工程數量,電源總容量原則上不宜超過上一級變壓器供電區域內最大負荷的25%。并網客戶依據經過批準的接入系統方案,開展電源建設和接入系統工程工作,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設備材料供應由客戶自主選擇,但承攬接入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市(縣)供電公司在進行光伏發電并網接入工作時,應有防止電流互感器二次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短路和防止相間短路、相對地短路、電弧灼傷、反送電、觸電的安全措施。在低壓配網運行維護作業開工前,應做好電網停電檢修的隔離、接地、加鎖或懸掛標志牌等安全措施,明確并網點安全隔離方案,同時明確告知光伏發電電源用戶停送電時間和操作的設備,防止誤送電。
自去年6月江西省啟動萬家屋頂光伏發電示范工程,贛州市累計完成309戶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經驗收合格,已經全部并網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