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業標準的制(修)訂與發布正是整個行業所要遵守的“規矩”,其指導性作用不言而喻。它不僅是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風向標,也是企業降低投資風險的護航者。
行業加速標準編制工作
伴隨著日新月異的能源行業發展和技術革新,國內能源行業標準編制發布的節奏則顯得相對滯后。據介紹,在2009年--2012年,在能源局立項的110余個行業標準編制中,立項范圍涉及各個能源領域,但最終發布的數量卻并不高。
為改變這一現狀,同時加快能源行業標準編制步伐,近日,承接國家能源行業多項重點標準的主編部門水電總院以及十幾家標準編制單位,在京召開的能源行業標準編制工作的推動會上,正式出臺了行業標準編制發布的時間表,具體到每個行業標準編制與發布的最后期限。行業標準是促進行業發展的重要基礎,不能因為行業標準缺位而影響了能源行業有序發展。
剝離滯后標準編制立項
據了解,水電總院作為行業主管機構,管理6個水電標準委員會與兩個風電標準分標委會。目前,水電總院組織承擔了169項標準制(修)訂項目。其中,國家能源局下達的能源領域行業標準135項、國家發改委2005-2008年下達的行業標準30項;承擔國家標準4項。水電標準109項,風電、光伏發電標準60項。2013年,新立國家標準(GB)1項,新立項能源行業標準29項。完成送審稿33項,完成報批稿21項,發布標準20項。同年,水電總院開展了可再生能源行業專業標準體系研究工作,加快高壩、抗震設計技術、風電技術標準等重點領域標準研究,及時補充和完善了專業標準體系,以及《可再生能源勘察標準體系研究》和《抽水蓄能標準體系研究》等標準體系研究工作。
對此,近兩年來在水電總院和各單位的共同努力下,可再生能源領域標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績,特別是結合風電產業發展需要,及時填補了風電、水電領域急需的一些規范和規章,保障了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能源行業標準工作非常繁重,且工作周期也相應縮短,各編制單位將面臨較大的任務壓力。今年要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加快推進行業標準制定工作,要加快對長期停滯項目的梳理,對缺少有效措施或因承擔單位工作調整、行業發展變化等原因確實無法開展的立項,要及時及時協調,或報經能源局對課題承擔單位進行調整。對同一單位,有多項標準工作進度停滯、遲遲不能推進的,應暫停新標準立項工作。
行業標準編制有序推進
近一時期,由于電力輔業企業的重組改革,部分標委會委員的工作單位和崗位都有了較大變動,給行業標準編制工作的進展帶來一定的影響。為理順關系,加速能源行業標準化管理,在標準編制工作中,要求編制單位在多方形成共識。需要各標準編制單位,在標準質量和標準制定進度、標準質量與標準數量、標準主編單位和參編單位、行業標委會和總院負責制、企業標準和行業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以及標準和創新關系都有新的認識,共同促進能源行業標準的發布。
在標準制訂中,要提升標準制修訂過程的科學性與規范性,嚴格“三稿”管理(即標準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進一步加強與國標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推進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協調配套,獲得更大的支持。同時,要提升能源行業標準制訂與國際標準接軌的意識,使制(修)訂的標準更多的被采納和應用認可,從而有效服務能源行業的發展。
更多資訊請關注新能源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