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科學地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明確了改革的方向。那么,《決定》在哪些方面有助于紡織強國之夢的實現?中國紡織行業將從改革中獲得什么?紡織業該如何在改革中前行?
紡織業要轉變發展思路
紡織是250年前第一次工業革命的發動者,在工業文明發展的大多數時間里,紡織工業是主導,是工業化與城鎮化的跳板。中國紡織也是中國現代化的先驅,是對外開放和市場改革的探路者與先行者。
2020年中國要全面實現工業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意味著現階段中國紡織不僅承擔著工業化的重任,更要開啟后工業化的大門;紡織一方面要繼續完成工業文明建設,另一方面,要擺脫工業文明的發展模式,大踏步趕上新時代發展,及時向后工業文明轉變;紡織一方面要繼續為滿足人民需要,實現全民福祉做出貢獻,另一方面要承受勞動者收入增長導致的成本增長。顯然,作為傳統工業的紡織工業,要摒棄傳統的生存方式和增長方式,更要以創新轉型破解困境,實現技術、管理范式和發展模式的改變,從規模效率導向向內涵效益轉變,從弱肉強食規模增長向協同集成均衡轉變,從資本主導勞動密集向匯集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一切要素資源創造社會財富改變。
完善市場體系優化布局
中國紡織是最早民營化和市場化的產業之一,也最早融入國際市場和參與國際競爭。紡織業較低的入行門檻和進退成本,以及最早開放的商品市場,使改革開放之初,大量的民間資本投入到紡織業中,無數小微企業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滿足了消費者需求,推動了市場經濟的改革與發展。
但由于市場體系的不完善,市場在資源和要素配置中作用不明顯,要素流動的低效,資源配置的不公,使紡織業的生存和發展條件不盡如人意。例如一方面社會大量游資閑資無處釋放,另一方面以中小微企業為主的紡織業的融資問題突出。在要素資源的分配、產業的準入方面,往往對紡織業頗多限制,資本的呆滯使資本邊際收益下降,結構化產能過剩突顯,紡織產業的生存條件惡化,紡織資本轉移成本增大,影響產業的轉移與升級。要素的不獨立、不可拆分、不可流動和行政藩籬下市場的不自由使創業和發展必需的要素不可獲得,使重組成本增加,使市場價格扭曲和交易成本過高,產業的創新發展、轉型升級障礙重重,使產業轉移風險代價增加,阻礙了中國紡織產業結構和市場優化。
《決定》提出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前提是完善市場體系,建立市場機制,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平等的交換,商品與要素自由流動,公平配置資源。這將為中國紡織新一輪的轉型、轉移,調整結構、優化布局,掃清路障鋪開坦途。
重構全球紡織產業網絡
紡織產業是最早全球化的產業,中國紡織是最早融入全球紡織產業網絡,也是最先受益于對外經濟開放和全球產業轉移的產業。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和多纖維協定消亡之后,中國進一步全面強化了作為世界紡織第一制造大國的地位。
《決定》提出要順應經濟全球化大趨勢,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的相互促進,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優化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創造包容性增長新模式,培養合作競爭新優勢。
抓住全球產業重新布局機遇,以產業轉移推動產業升級,以新一輪集群發展推動產業調整結構,重建現代絲綢之路和絲綢之路經濟帶,開拓新市場,開辟新通道。
中國紡織發展要有國際視野,在全球紡織產業網絡重構條件下,重新布局中國紡織,建設歐亞大陸橋,開辟新興市場,打破阻礙貿易自由的障礙,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和生產力,均衡進出口貨物,真正實現比較優勢,加速產業升級步伐和融入全球產業網絡的進程。